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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則全職太太離婚獲5萬家務補償款的訊息迅速霸上熱搜,引發熱議。
北京市房山區的王女士和陳先生2015年結婚,2018年產生矛盾後一直分居,陳先生多次到法院起訴離婚,作為全職太太的王女士以承擔較多家庭生活的義務為由,要求家務補償16萬元。
法院判決雙方離婚,平均分割財產和共同承擔債務,承擔孩子歸王女士撫養,陳先生每月付2000元撫養費,並付給王女士家務補償款5萬元。
有人說在北京,5萬元太少了,請個保姆都要5千一個月。
一個女人為家庭,捨棄自己的工作和前途,專心帶娃和做家務,到頭來只有區區5萬的家務補償,著實委屈。
也有人說在外掙錢養家同樣是為家庭付出,不支援額外家務補償。在22號南方+客戶端發起的投票結果顯示:有63.64%的使用者表示不支援補償。
這是首次離婚家務補償案子適用於民法典新規的, 民法典規定,對家務勞動可以作出補償,但無具體的標準,需要具體案件具體對待。
主審此案的法官馮淼說,對於婚後共同財產的分割,主要是對有形財產的分割,如房子、車子、現金等。家務勞動屬於無形價值的財產,如配偶另一方的個人能力、學歷、見識提高,這些在有形財產中無法體現出來。
法院判決的依據是:
雙方婚後共同生活的時間;
女方在家務勞動中的具體付出情況;
男方個人的經濟收入;
當地一般的生活水平。
全職太太的價值當然不是用金錢來衡量的,但現實的殘酷之處就在於,在你為之寄託的婚姻破裂之時,你的付出和價值就只值這麼多。
婚姻並不能成為女人的保護傘。當初甜蜜的承諾,我養你一輩子,相信是真的發自內心的,但是誰又能保證在以後瑣碎平淡的生活中不會變化呢?
很多女人生孩子後迴歸家庭做全職媽媽,整天圍繞孩子、家務。給了孩子全心的陪伴,為家庭做出貢獻,卻唯獨失去了自己。
在馬伊利主演的《我的前半生》中, 羅子君大學畢業只工作半年就選擇做全職太太,過著養尊處優的闊太生活,除了帶孩子,平時的生活就是逛街、購物,打扮、Facial。可是衣食無憂的生活並沒有帶來她後半生的保障,人到中年,一直視為寄託的丈夫出軌同公司離異帶孩子的林玲,令她備受打擊,在離婚時她才有了多麼痛的領悟,當全職太太對她來說並不是好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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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這件事同時上熱搜的,還有“全職太太重返職場有多難”。
就像離婚後的羅子君,早已與會脫節的她,沒有職業技能的她,要重返職場有多難。只能從最基層的工作做起,她重返職場的第一份工作就是做超市化妝品區的營業員,初入職場的她屢犯錯誤,第一份工作被迫匆匆結束。
好在她有朋友唐晶、賀涵的鼎力相助,及自己的努力,才有後來在職場的越來越順。
又有幾個全職太太有羅子君這樣的幸運,有貴人幫助,有既仗義又有資源的朋友?
海青在熱播劇《甜蜜》裡就為我們演繹全職太太重返職場有多難。
因家庭變故已遠離職場多年的她不得不重新找工作,但求職四處碰壁,年齡、履歷、經驗毫無優勢。她的專業、她的特長,她的能力,在與社會脫節的那幾年,早已更新換代了幾輪, 早就被取代了。
她有舞蹈基礎,去面試舞蹈演員,結果對方只是笑笑問她要不要試試鋼管舞。
面試的結果她聽到最多的是等通知。
沒有一技之長的她,沒有資源的她,想找一份體面的工作,真是太難了。
現實生活中也有很多這樣的全職太太,幾年與社會脫節的生活,再想重返職場卻發現格格不入。現在社會每天日新月異,不進則退,以前的知識、技能都面臨淘汰,沒有更新成長的全職太太們,此時想重返職場,競爭力還不如剛畢業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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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卿在一次採訪中被問到剛孩子出生時,你有變化嗎?董卿說她有一個適應的過程,一下子所有的時間被孩子佔據了,生活重心全都變了,做任何事都要首先考慮孩子。她覺得自己那段時間變得很瑣碎、很平庸了,她為些陷入焦慮和迷茫。直到有一天,一位朋友對她說,“你希望孩子成為什麼樣的人,最簡單的方法便是你成為什麼樣的人。”
董卿並不希望她的眼裡只有孩子,更不希望孩子的眼裡只有她。
她需要在自己與孩子之間平衡。 在寶寶全心依賴她的年齡,她付出愛和時間,但同時她也沒有忘記自我成長,時時給自己充電,她並不打算做全職媽媽。
後來我們看到重返舞臺的董卿,更加睿智、成熟,更是做出了《詩詞大會》、《朗讀者》這樣好評如潮的節目。
孩子是每個媽媽的艱難選擇,是出去賺錢,還是當全職媽媽? 很多媽媽為了照顧孩子年幼的孩子,放棄前程甘願陪伴在孩子身邊。
我有一個朋友也是這樣,接連生了兩胎,選擇當全職媽媽。但不管每天照顧兩個精力充沛的寶寶到多麼疲憊,她都要抽出一點時間讀書,學做微商。 別人跟她開玩笑說做微商這麼累能賺到錢嗎?她說,我不是為了賺錢,也不是為了打發時間,而是讓自己時刻保持學習的態度,對新事物的敬畏,不與社會脫節,所以她一直這麼努力。
事實證明她是對的,這種不放棄的自我成長,在孩子相繼上學後,她學習的新技能,幫助她重返職場的路沒那麼艱難。
對有著各種不得已理由成為全職太太、全職媽媽的人來說,別忘了學習、自我成長, 這是保持自己競爭力的最有效的武器,也是女人在婚姻中的安全感。
與其把幸福交到別人手上,不如牢牢握在自己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