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遠一女子林某某謊稱系辦信用卡工作人員或與銀行工作人員熟悉,可以代辦貸款和提升信用卡額度,透過微信、委託平臺及他人轉發等方式多次進行宣傳,在貴州鎮遠、雲南昆明等地陸續騙取多名被害人錢財共計307441元,並將所騙取錢財揮霍一空。近日,鎮遠縣檢察院依法以林某某涉嫌詐騙罪和信用卡詐騙罪向鎮遠縣法院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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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依法查明,林某某因在網路平臺借有大量貸款後,林某某無力償還,為了償還自己所欠貸款,林某某便動了歪腦筋,透過微信、委託平臺及他人轉發等方式多次釋出可以代辦和提升信用卡額度的廣告。從2018年5月-2020年5月陸續有14名被害人找到林某某讓其幫忙辦理貸款和提升信用卡額度。林某某向被害人自稱系辦信用卡工作人員或與銀行工作人員熟悉,以能代辦貸款和提升信用卡額度為由,騙取被害人支付包裝資料費、加急費等費用;並向熟人謊稱有金融專案,騙取他人投資,同時林某某以提升信用卡額度需要刷銀行流水為藉口,將被害人的信用卡及密碼騙到手後,用繫結在自己銀行卡上的POS機陸續將信用卡上金額套現至本人民生銀行賬戶用以個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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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聯絡不到林某某的被害人相繼報案,2020年8月27日,林某某在其租住的貴陽市花果園小區被抓獲,據林某某供述其騙取的錢款均用來歸還個人債務和生活開銷。
檢察官在此提醒廣大群眾:務必要增強信用卡防範意識,不要輕信貸款小廣告,“放貸”騙子一般會以收取資料包裝費、保證金等方式騙取借款人掏錢,等拿到錢後便消失的無影無蹤。如果確實急需用錢需要貸款或提高信用卡額度一定要透過銀行正規途徑辦理,如果遭遇此類詐騙要第一時間撥打110報警,便於依法快速打擊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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