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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誤解,在車上多待三分鐘,車女士就會到達自己的新家樓下,而司機周某為了跑剛接到的下一單,會催促車女士趕緊從車裡搬走自己的物品。

這時,新的矛盾又很有可能爆發。

很明顯,車女士會拒絕付費讓司機周某幫忙把物品搬到自己的公寓內,而周某需要儘快結束這一單以去接下一個訂單。畢竟,距離周某到達車女士之前的居住地點,已經過去了近一個小時。而這段路程按照導航規劃路線,本是21分鐘就能抵達的。

這時,周某不大可能袖手旁觀,看著車女士一個人再花一二十分鐘將東西搬到公寓。周某大機率會催促車女士快點搬,為了快點接下一單,周某自己會以最快的速度把車女士的物品從車上搬到路邊或者公寓大堂。

鑑於雙方之前已經在路線,付費搬運,耗時過長這些問題上鬧得不愉快,周某在搬運過程中必然做不到輕拿輕放,而作為一個女生,自己的物品被粗放對待也會產生強烈的牴觸。

接下來會發生什麼呢?

雙方的對立情緒對立在發車之前已經在積蓄,爆發是遲早的,可惜沒能再往後拖三分鐘。

這種對立情緒又是如何造成的?

平臺的收費標準、雙方溝通的欠缺,共同造成了這個結果。

而源頭,不在於沒裝攝像頭和錄音,在於貨拉拉對服務標準和流程的建立存在滯後。

現在大家動輒就罵貨拉拉,融了那麼多錢還捨不得裝攝像頭和錄音,這其實很膚淺。

滴滴現在攝像頭加全程錄音是全網都知道的事,但有多少人記得,滴滴當年在出事之後就要不要加裝攝像頭是經過幾輪反覆的意見徵求的,某乎上現在還有滴滴攝像頭是否會侵犯隱私的提問。

硬要說攝像頭能起到震懾作用,是過於一廂情願的想法。雙方真的在車上發生口角,情緒上來了,誰還會在乎有攝像頭?打某知名Moba遊戲跟隊友罵起來的時候,誰還會在意被舉報被禁言呢?

攝像頭這東西,只能事後追責用,所謂的震懾作用並不能讓麵包車上車某和周某展開友好溝通,那到達目的地之後的搬運矛盾又該怎麼辦。

另外,無論對於貨拉拉、58速運,裝攝像頭都是實現不了的,因為車是司機的,不是這些網際網路公司的。貨拉拉、58速運不過是個掮客。

貨拉拉裝攝像頭,那司機就去58速運,58速運裝攝像頭,司機還能去滴滴貨運。誰先開裝攝像頭的頭,誰就要流失大批司機,司機的供給沒有保障又會導致使用者打不到車,繼而造成使用者也隨之流失。如此下去,平臺就玩不轉了。

其實相比裝攝像頭,還有更頂層的業務流程值得去最佳化。

大家需要先了解一件事,我們個人在用到貨拉拉這類平臺時,幾乎都是搬家的場景,但事實上,搬家並不是貨車司機們的全部,拉貨才是。

B端供應商與B端採購商之間的貨運,才是這類平臺和司機們收入的大頭。

而B端之間的運輸,在流程、時間上更加可控,也更加穩定,裝貨卸貨還有專門的搬運工,司機只負責開車從A點運到B點,副駕上大部分時候還不需要坐人。

貨拉拉的第1個業務設計缺陷就在於,把拉貨和搬家混在一起。

在農貿、批發市場跑的車也會去高階小區接搬家訂單,司機所接觸的使用者形色各異,素質也參差不齊。

你不能指望透過培訓讓司機對司機多所有使用者的服務態度保持一致,批發市場那種地方是一個江湖,有自己的規矩。另外,再嚴格的培訓也不能做到事後萬無一失,不能以透過培訓上崗後所接觸的司機素質來否定培訓本身。

考過駕照的人也有事後被吊銷的,考上公務員的也有那麼幾個腐敗的。

以事後的已知,去評判事前的未知,是一件很無聊的事。

搬家的業務也總要做吧,針對搬家做一套單獨的計費規則是否難以實現呢?

貨拉拉的第2個業務設計缺陷在於,計費規則簡單粗暴,把司機搬運、超時的價格爭議留給了司機和使用者線上下解決。

等待40分鐘以上額外收費,收多少?卡在39分鐘,司機的權益如何保障?為什麼不能是從0開始,哪怕從10分鐘開始階梯計費呢?

在車女士的行程中,司機的等待時間超過了行駛時間,這雖然不太合理,但卻是一個相當普遍的現象。搬家的收拾過程繁瑣,搬過家的人都有體會。其實每個使用者心理都是希望司機幫把手的,但雙方對於價格往往會產生矛盾。

司機並不是專業的搬運工,搬冰箱洗衣機這種大件也會有不小的身體負擔;而在使用者潛意識裡,是把司機預設為搬運工的,這就導致司機提出的搬運價格跟使用者的預期往往會有不小的偏差。

平臺對司機的搬運費沒有明確,就導致這個偏差會引起雙方的不信任和誤解加深。司機覺得你這點錢都不願意出,老子憑啥幫你搬;而使用者覺得,你這點忙都不幫,老子憑啥多給你錢。

不一定是使用者想只掏捏腳的錢,就做個泰式SPA,而是沒有笑臉相迎的迎賓讓使用者甘心掏這個錢。

可是三四十歲的中年群體,早已被生活壓彎了腰。讓大叔們見面之後如此推銷畫面實在不忍直視。他們只能用自己直男的思維,在批發市場的經驗來面對被網際網路寵壞了的使用者們。

司機既非能說會道的迎賓,也不是年輕貌美的技師,哪裡知道該如何把握客戶心理,推銷加鍾專案,引導客戶給自己充卡呢。

第3個業務設計缺陷,在於司機端的會員收費制。

大部分使用者都存在一個,老子花錢了就是大爺的認知誤區,從外賣小哥,滴滴司機、到貨拉拉司機都是如此。對待這些風裡雨裡做著重複體力工作的人員,本該多一分體諒,但事實上,下雨天外賣超時讓你餓肚子了,路上堵車讓你遲到了,最後往往是外賣小哥,滴滴司機成為情緒的宣洩口。

網際網路所帶來的使用者、服務方不平等由來已久。

大部分平臺的規則是,提供服務的商家或個人訂單量越多,好評越多,平臺給到的需求匹配就會越多,這在一定程度上,透過收益彌補了服務商家和個體的心理落差。

貨拉拉的會員體系則不同。

在接到訂單之前,司機就已經交了一筆幾百塊的會員費,你一個51塊錢的單子憑啥讓我對你禮遇有加。

更重要的是,會員體系的派單不再單純接單量和好評率依據,司機交的會員費檔位成為一個重要的派單參考。為了效率,為了多接單多搞錢,好評率低一點無所謂,買高階的會員就能保障平臺持續派單。

會員模式提高了司機的留存率,但對司機服務態度並沒有起到正向的引導。使用者付了車錢,司機交了會員費,誰才是大爺?

這3個問題改起來都有可操作的空間,只是前有58速運,後有滴滴貨運,不出事故,貨拉拉是沒有動力去改的,畢竟這涉及到核心的商業邏輯。換了別家網際網路公司也是一樣,不用對貨拉拉的友商們有什麼過多期待。

接下來,簡單說一下兩個男人,一個是司機周某,一個是貨拉拉CEO。

滴滴順風車事件後,司機這個職業被汙名化了。

第一起空姐遇害案裡,滴滴對女性使用者的標籤涉及顏值等方面的描述,方便了心存歹念的人對目標進行挑選,這才是滴滴的核心問題。攝像頭和錄音是滴滴為了升級安全措施,經過數個月論證和意見徵求才加上的,這裡再強調一遍。

而依據警方的調查結果,這貨拉拉這起事件中,司機是沒有歹念的。

有的人可能認為,沒有錄音和攝像頭,單憑司機的口供不足以相信,但是,疑罪從無。你也無法證明司機有加害的意圖。誰主張誰舉證。

此前大家對司機有著諸多猜疑,主要因為這麼幾點:1、司機3次偏航,選擇了人少燈暗的路;2、從車窗跳下來有些匪夷所思;3、跳車為何後腦勺著地;4、滴滴兩起順風車事件後的有色眼鏡。

而警方的調查結果其實是對前面三點都給出了合理解釋的,邏輯上幾乎沒有漏洞:1、偏航的原因是該路線確實比導航規劃路線要快;2、車女士,身高150,體重43.5,“若實驗物件起身將上半身探出車窗外,可以導致從車窗墜車的結果”3、“受害人符合頭部與地面碰撞致重度顱腦損失死亡”。

(目的地旁邊就是繞城高速)

更重要的是,司機在車女士發生意外之前,已經搶了下一單業務,心裡所想無非是抓緊時間多賺點錢。而畢業一年就月薪近2萬的車女士,對中年男人的壓力恐怕難以體會。

同時,監控拍到了事發前一分鐘的車輛,行駛情況正常。司機一手平穩開車一手行兇的難度,大家可以自行判斷。

警方通報中也說明了,雙方沒有肢體接觸。

至少從從周某當時的角度,是無法預計的。

見面之後,一個開口就要加錢,一個被催了半天都不說話,但是兩個人在車裡已經待了十幾分鍾。

不能以事後的已知,去評判事前的未知,再次。要是知道這妹子會跳窗,別說停車了,上車都不會讓她上。

最後我們不要忘了,周某也是兩個可憐孩子的父親。車女士固然不幸,而周某的兩個孩子也是。

關於貨拉拉CEO,最近很多關於他職業賭徒的新聞舊酒裝。

這並不高階,一點也不高階。

甚至有的媒體只提賭牌,不提貨拉拉CEO是香港狀元,斯坦福學霸。既然提了人家經歷,為什麼不能說全了呢。

賭王用開賭場的錢幫國家買回了流失海外的文物,一片讚揚。貨拉拉CEO拿出在澳門賭牌賺的錢創業,這件事本身沒有問題,問題出在創業成功後沒有對平臺機制做完善,導致出現了這起事故,和此前大量的使用者投訴。

貨拉拉CEO周勝馥

這是兩件事,分開看。

疑罪從無、對事不對人,兩個多麼基礎的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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