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交警不斷加大對各類交通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失駕”人員數量在不斷上升。“失駕”人員對駕車的依賴會助長其僥倖心理,違法行為具有“易發性”。他們在失駕後“無證駕駛”時,心虛會導致緊張,從而更容易發生事故。尤其是遇到執法檢查時,更是有可能為了逃避處罰,發生瘋狂逃竄等危險駕駛行為,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
到底什麼是“失駕”
為什麼會“失駕”
“失駕”對我們有什麼影響呢
什麼是“失駕”
“失駕”人員,是指依法被剝奪駕駛資格的人。
不同於一般無證駕駛,“失駕”者曾取得過機動車駕駛證,但因法定事由而被剝奪駕駛資格,一般來講都屬於存在嚴重違法行為或過錯,從而失去駕駛資格的人。當“失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會拒絕理賠,事故受害人的權益可能得不到有效保障。
為什麼會“失駕”
01
醉酒駕駛導致的駕駛證被暫扣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處罰。
02
醉酒駕駛導致的駕駛證被吊銷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在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前不得駕駛機動車。
03
肇事罪或其他違法行為導致駕駛證被吊銷
因交通肇事罪或有其他違法行為導致駕駛證被吊銷的駕駛人,在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前不得駕駛機動車。
04
達到報廢標準機動車上路導致駕駛證被吊銷
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對駕駛人的機動車駕駛證予以吊銷。如駕駛人有多種準駕車型(如C1E),在因駕駛其中一種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被吊銷駕駛證後,不得再駕駛任何型別的機動車。
特別提醒:還可能被“失駕”
① 有些駕駛員因為駕駛證未換證等原因造成了駕駛證被登出
駕駛證未換證造成了駕駛證被登出的駕駛人,在重新恢復或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前不得駕駛機動車。
② 駕駛證一個記分週期內記分超過12分的駕駛員
一個記分週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需15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天的科目一學習,在考試合格取回駕駛證後,才能繼續駕駛機動車。
多媽提示:
對於駕駛證被暫扣或吊銷的駕駛人,應當嚴格遵照法律規定執行,千萬存在僥倖心理,更不要企圖以欺騙、造假等方式矇混過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