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假期離我們越來越近了,經過去年“嚴防死守”的春節,加上國慶長假全國幾億人口流動的數量,今年大家似乎認為都可以正常趕春運返鄉過年。但隨著多地散發病例的出現,看出了目前的疫情防控形勢仍然嚴峻。在這樣的形勢下,我們的政府發出建議,倡議春節期間非必要不返鄉。與此同時,張伯禮、鍾南山等多位專家對春節期間的疫情防控進行了分析解讀,也建議,非必要不返鄉過年。
倡議發出後,大家雖然對“非必要”的具體條件理解有所不同,但這樣的建議還是非常必要的,在大多數人都對疫情放鬆了心情的時候,在非常適宜病毒傳播的寒冷季節,及時拉緊了疫情防控的弦,為民眾所需,也對疫情防控有利。
但由於倡議在具體條件上提得比較籠統,難免讓大家感到不好把握。到底什麼條件才是“非必要”,什麼條件才是“必要”?其實這確實也沒有明確的界線,只能憑個人的主觀判斷進行自行判斷,這就會導致一些人出現認識偏差,把“非必要”也當成“必要”。要知道,去年春節受疫情影響,很多在外打工者、或與父母分居兩地的人,都沒能回家過年或到異地看望父母,幾年沒有“常回家看看”,今年回家的理由就會更加充分,成為很多人的“必要”。但是疫情當前,防疫是最大的事情,大家還是以大局為重,為了自己也為了家人的安全,不是特別必要返鄉的話,還是建議就地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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