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很多人經常會來諮詢我們,公安機關已經立案偵查了,犯罪嫌疑人已經被拘留,這個時候如果聘請辯護律師,律師是否可以會見犯罪嫌疑人?今天我們就來解讀一下
一、偵查階段律師可以會見犯罪嫌疑人嗎?
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訊。也就是說,不僅僅是偵查階段,在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法院審判階段,律師都可以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此外,辯護律師還可以會見被監視居住和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二、律師在會見犯罪嫌疑人時可以做些什麼工作?
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可以瞭解案件有關情況,提供法律諮詢等;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還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實有關證據。總的來說,律師透過會見當事人,向其瞭解下列情況以便於更好地幫助當事人辯護: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個人資訊等基本情況;
(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實施或參與所涉嫌的犯罪;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對偵查機關偵查的事實和罪名是否有異議,對起訴意見書、起訴書認定其涉嫌或指控的事實和罪名是否有異議;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的辯解;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無自首、立功、退贓、賠償等從輕、減輕或免予處罰的量刑情節等等
此外,辯護律師會見時也要做好下列工作:
(1)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介紹刑事訴訟程式;
(2)告知其在刑事訴訟程式中的權利、義務;
(3)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權利行使方式及放棄權利和違反法定義務可能產生的後果。
鞏志芳律師
在刑事案件的偵查階段律師可以會見犯罪嫌疑人,不止是偵查階段,進入審查起訴階段、審判階段,律師基於案件情況需要,都可以安排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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