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現車禍時我們最不願意看到。車禍會使我們的家庭受到一定的創傷,更嚴重的會使心愛的人離我們遠去,這種情況最好避免出現。不過如果發生了交通事故賠償多久能拿到呢?相信大家對這一問題都有些許的疑惑,下面找法網小編整理了相關內容供大家參考。
一、交通事故賠償多久能拿到
在車輛修復或自交通事故處理結案之日起三個月之內,保戶應持保險單、事故處理證明、事故調解書、修理清單及其他有關證明到保險公司領取賠償金。
如與保險公司發生爭議不能達成協議,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出了交通事故怎樣索賠
第一步交通事故報賠:
發生交通事故後,應妥善保護好現場,並及時向保險公司報案,路面事故同時還要報請交通部門處理,非路面交通事故(如車輛因駕駛原因撞在樹或牆上),應由安委會出具證明材料。
第二步交通事故核定:
1、保險公司接到報案後,會派人到現場勘察或到交通部門了解出險情況,同時對車輛進行定損,估算合理費用,並通知車主到保險公司指定的修理廠處理事故車輛。如車主要求自行修理,應辦理自修手續,修理費如超出定損費用,將由車主自行支付超出部分的費用。
2、對第三者責任的索賠,還應由保險公司對賠償金額依法確定,並依據投保金額予以賠付。對於保戶與第三者私下談定的賠償金額,保險公司可拒絕賠付。
第三步賠付規定:全部損失
1、保險車輛發生全部損失後,如果保險金額等於或低於出險當時的實際價值,將按保險金額賠償。
2、保險車輛發生全損後,如果保險金額高於出險當時的實際價值,將按出險時的實際價值賠償。
第四步交通事故部分損失
1、保險車輛區域性受損失,其保險金額達到承保時的實際價值,無論保險金額是否低於出險的實際價值,發生部分損失均按照實際修理費用賠償;保險車輛的保險金額低於承保的實際價值,發生部分損失按照保險金額與出險時的實際價值比例賠償修理費用。
2、保險車輛損失最高賠償額以保險金額為限。
3、保險車輛按全部損失賠償或部分損失一次賠款等於保險金額全數時,車輛損失的保險責任即行終止,但保險車輛在保險有效期時,不論發生一次或多次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或費用支出,只要每次賠償未達到保險金額,其保險責任依然有效。
4、保險車輛發生保險事故遭受全損後的殘餘部分,應協商作價歸被保險人,並在賠償中扣除。
從上文,我們不難看出交通事故一般在三個月內進行賠償,賠償金額按照交通事故的受傷程度等等各方面判定。索要賠償時應按照正確的方式進行。對於其他費用的計算方式想進一步了解,歡迎來到華律網進行專業的法律諮詢。
三、因遭受道路交通事故死亡如何進行索賠
因遭受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的,權利人可以向法院起訴主張的賠償款項包括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撫養人生活費、精神撫慰金以及死者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其中,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歸實際操辦喪葬事宜者所有。被扶養人生活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週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該獲賠款額歸各被撫養人(被扶養人是指死者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所有。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死者近親屬因遭受精神損害,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5-10萬元的精神損害撫慰金。死亡賠償金和精神撫慰金比照分配遺產的方式進行分割。但需要說明的是,如果對方(肇事方)是機動車,就先由對方投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交強險限額內(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0元,死亡、傷殘賠償限額是1100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是2000元)承擔賠償責任後(如果投保的話),餘下部分方按照責任進行分擔。如果沒有投保,就由對方先在交強險限額內賠償,餘下部分再按照責任分擔。
綜上,發生了交通事故後在三個月內帶著相關證明到保險公司進行理賠等內容,另外因交通事故死亡的,權利人可以向法院起訴主張系列賠償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