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一:市政基建、生態環境完善及城市功能完善等在近年更新中最為見效
監測人員觀察了近幾年我國城市更新行動的成效。監測資料顯示,近幾年我國城市更新行動總體有所成效,體現較為明顯的工作主要是“市政基礎設施完善”(39.5%)、“生態環境完善”(32%)和“城市功能完善”(20.2%)等方面。相對而論,老舊小區改造、特色風貌保護、城市排洪防澇能力增強方面滯後。
發現二:排汙、垃圾、公廁“下三路”問題與各類城市服務網點、道路、車輛停放設施構成更新改造需求最為迫切的類別
本次監測資料顯示,城市基礎設施方面,“排汙排水系統”最迫切需要更新完善(55.6%),其次是“公共交通治理”(44%),緊接著是“文體設施”(38.2%)和“停車場所”(37.5%)的更新完善,再後面就是“市政道路”(27.9%)和“公共休息場所或設施”(27.9%)的更新。
市容環境方面,“垃圾收集設施”最迫切需要更新完善(44.7%),“農貿市場攤位”(39%)、“城市綠化帶”(36.6%)和“沿街廣告牌及電子螢幕”(35.1%)的更新完善緊隨其後,“共享單車停放規劃”(27.7%)和“道路‘牛皮癬’等”(27.9%)也在更新梯隊中,“架空線規整”(14.5%)在部分城市也被提出。
便民服務方面,“社群醫療機構設定”(45.7%)和“公共廁所設定”(40.5%)最迫切需要更新,緊接著是“銀行服務網點(含自助)”(32.4%)和“文化娛樂場所及設施設定”(30.6%),再後面是“快遞收寄網點設定”(28.9%)和“便利店設定”(27.1%)的更新完善,“電信運營商網點設定(含自助)”(19%)也有提及。
發現三:在城市更新規劃中應注重特色空間和特色街區的佈局
38%的城市監測人員強調,本市的城市更新應注重“城市特色空間佈局”,34.6%的城市監測人員認為要加強“公園等景區周邊規劃”,32.9%的監測人員認為應“最佳化城市功能區劃分”。涉及到城市規劃層面的提議還涉及“老商業街區更新改造”(29.2%)、“熱門商圈周邊規劃”(26.6%)、“沿街建築外飾風格”(23.5%)、“城鎮老舊小區改造”(22.2%)和“歷史街區保護與更新”(29.2%)。“老廠房廠區改造”(14.8%)被歸為城市更新規劃建議重點的比例略低。
發現四:城市發展與更新改造規劃的公眾參與渠道不足問題反應比較突出
監測結果顯示,在城市發展與城市更新規劃中,“群眾缺少參與渠道,更新對群眾訴求關注不足”(39%)是最為突出的問題。另外,建築過高過密、人口變動大破壞城市原有的社會結構、大拆大建導致城市特色風貌喪失、以及更新缺乏清晰規劃指導等問題,既是某些城市現實操作方式的反映,也顯示城市更新的部分做法與市民期待還有比較大的差距。
發現五:收費可能會是老舊小區改造後建立長效管理機制的一大難題
觀察結果顯示,大部分老舊小區改造後實行了或計劃實行物業專業化或準物業專業化管理,監測人員在徵詢居民意見後,判斷可獲得的支援度將達到96.4%。對於尚未改造的老舊小區,居民對“改造後引入專業化物業管理”的做法支援度也可期達到84%。不過,對“引入專業化管理後需繳納管理費”,判斷有支援意願的居民可能不足七成(69.3%)。
城市更新運動符合廣大市民的總體期望,也是目前城市升級的新動力。但是城市更新中也有複雜的利益博弈現象,在居民與開發者之間、在民眾意願與專業規劃者之間、在城市文化遺產捍衛者與未來城市景象期待者之間、在城市基本公共需求與商業利益最大化之間,都存在著利益表達機制是否對稱、利益訴求溝通是否平衡、城市更新版圖是誰心目中的版圖的問題。解決好這樣的問題,有助於我們擴大城市更新的總體正面收益。
第一,應在集思廣益的基礎上形成各城市更新版圖,對城市歷史文脈、產業遺存、商業街區、社群構造和傳統特色建築,有重點標記、有保護措施、有保護式更新的可選擇的方案、有新舊要素結合的方法、有公共空間和商業空間相融合的思路;
第二,這一波城市更新應在聚焦“下三路”問題與城市新配套服務上有突破,城市發展在商業化住宅、商業物業、道路和環境這類視覺化高的部分取得的進步很明顯,但排汙排水、垃圾處理、公共廁所等“下三路”問題,還有居民15分鐘生活圈配套服務設施最佳化方面,存在著較大的更新完善空間;
第三,建設專門的城市更新群眾參與機制,在城市更新版圖形成、重點更新專案與改造區域的方案提出、更新完善行動中出現的矛盾衝突的調解化解方面,應充分發揮事前群眾摸底徵求意見、相關群眾頭腦風暴會、更新思路工作坊、網路意見社群、改造後收費定價徵詢、更新後項目滿意度反饋等工作機制;
第四,把老舊小區改造等城市更新行動作為鞏固與提升社群活力的契機,所有城市更新專案不僅應有物理更新與硬體更新的方案,還要有相應的服務更新方案、空間內人群關係變化構想方案、職業社群與居住社群服務最佳化方案、社群黨建與社群服務融合方案、專業社會化力量介入的社群管理和社群服務賦能方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