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人討薪在食堂吃4個菜被索要7萬元!老闆的意思,地球人都懂
喬志峰
7人討薪在食堂吃4個菜被索要7萬元!老闆理直氣壯:不是你們想吃就吃!
浙江杭州,7名工人去公司討薪,但未見到老闆,於是7人索性就在公司食堂吃了一頓飯,7個人吃了4個菜,外加幾碗米飯,卻被老闆要求收取每人1萬元的餐費,老闆這樣要求的目的大概所有人都清楚吧?
李女士表示,之前7人在公司工作,但是老闆遲遲不發薪水就辭職了,李女士已經有整整3年的薪水被扣在公司,而現在吃一頓飯就要1萬塊錢,分明就是不想發工資,找出的理由。(3月8日北晚新視覺網)
老闆這樣要求的目的,地球人都懂。正如當事人之一李女士所分析的那樣,老闆就是找理由不想給工錢。
不得不感嘆,這家公司真牛!這個老闆真牛!
欠薪,是違法行為。
《刑法》第276條規定:“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隨後,最高法又釋出了《關於審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刑事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定罪量刑標準進行了明確,無疑對惡意欠薪行為形成了進一步威懾。
工人吃頓工作餐被索要7萬元,又是否涉嫌敲詐勒索了呢?
據幾位討薪者介紹,當時他們等了老闆一上午,老闆都沒有出現。他們看到其他人都去吃飯了,所以便跟著一起吃飯。據工友徐先生稱,吃的就是一頓很簡單的工作餐,7個人吃了一個青菜、一個帶魚、一個竹筍以及另一個不知道名字的菜。當時他們也跟老闆溝通了一下,如果需要扣錢按照正常的價格甚至多一些也可以,沒想到老闆執意要按照每人1萬塊錢收取費用。
工人討薪,老闆讓人苦等,原本便已不該。到了飯點,連個工作餐都不讓吃,難道讓人餓著肚子繼續等嗎?也太不把工人當人了吧?
並且,幾位討薪者是跟著其他工作人員一起去吃飯,吃的是一樣的飯,飯菜也是食堂的阿姨給盛的,說明就是普通的飯菜,並非什麼“山珍海味”。既然是普通飯菜,咋就強行要出了天價呢?
老闆在7人面前表示,如果接受每人1萬塊錢的餐費,就在協議上簽字,工資會立馬結清。但是如果不接受,工資只能慢慢協調了,現在沒那麼多錢。一頓工作餐,咋就跟欠薪捆綁在一起了呢?這是耍賴呢,還是訛詐?工人7萬塊錢的血汗錢,如此隨隨便便就能賴掉嗎?
更讓人匪夷所思的是,當幾位討薪者質疑老闆為什麼要扣那麼多錢的時候,老闆竟然振振有詞地聲稱,這是自己的公司,不是你們想吃就吃的,不在公司工作就不能隨便吃工作餐。這話聽著就有幾分惡狠狠的意味,甚至透著幾分“匪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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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這是惡意討薪!必須打擊,要7萬都要少了,應該要2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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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老闆巳經觸犯法律。構成嚴重敲詐罪!可以判有期徒刑7年。罰款2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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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老闆的目的,火星人都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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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工作餐就按照工作餐收費,高處部分按照敲詐勒索處理,真不知道這種人怎麼發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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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工會該出手幫助工人向資本家討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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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老闆以結清7萬工資來要挾他人支付一萬元的餐費,行為已經構成敲詐勒索,不能私了,應當立案繼續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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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把公司及老闆的名字公佈出來,讓老闆把牢底坐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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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這個老闆玩的什麼,也許是玩惡意付款哪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