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絕大多數司機都比較自覺,都能夠做到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不過總有例外的,前兩天,廣東深圳就有一名男子喝醉酒之後,不但開車而且還把車給撞了。
深圳交警偵查大隊三中隊民警:“接到一男子報警,稱自己在某酒店停車場倒車時刮碰到別人的小車,民警立即趕往現場處理警情,在與報警人張某穩的交談中我們發現他一身酒氣,後經鑑定,血檢值158.78mg/100ml,達到危險駕駛的標準。”
醉駕司機:“當天晚上和同事還有客戶吃飯,三個人喝了兩斤白酒,吃完飯的話找了代駕,我先把朋友、客戶送到他們住的地方,然後代駕再帶著我回到我住的酒店。”
既然叫了代駕,張某怎麼又會親自上陣了呢?
醉駕司機:“到了酒店地下停車場,他在那停車倒了幾次都沒倒進去,我就想著我經常開這個車,我就說我稍微倒一下,誰知道一倒就碰到了別人的車。”
民警介紹,之後男子和對方司機達成了賠償協議,可是在返回酒店休息後,張某穩越想就越覺得自己並沒有刮碰到對方的車,於是又叫了對方司機來到停車場重新商量賠償問題,並打電話報了警。
目前,犯罪嫌疑人張某穩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已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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