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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層何必互害?多一點寬容與理解更有生存希望貨拉拉事件爆發後,引發了人們的深思。
一個23歲,剛剛參加工作一年,準備今年就帶男友回家的年輕女孩,生命定格在一次偶然的搬家事件中。
一個38歲,2019年才註冊了貨拉拉貨運網約車司機,卻因為40分鐘內只掙了51元錢而心生怨恨,出於私心和洩憤等不當處理,最終導致女孩身亡;自己也因為過失傷人而鋃鐺入獄。
值得大眾關注的,除了事件本身帶來的震撼和反思之外,還應注意到的是,事件發生在春節期間,被廣為披露的時間卻是在春節假期結束之後。
女孩墜地身亡事件發生後,資本市場對貨拉拉的態度也在悄然改變。之前頗受紅杉、高瓴等風投追捧的貨拉拉,其IPO之路發生了微妙變化。
畢竟,事件發生之後,貨拉拉先是公開編造謊言稱:女孩是自行跳窗,系自殺行為;其後在警方調查取證真相大白之後,才被迫改口向公眾道歉。
2021年2月24日,貨拉拉方面釋出致歉公告並承諾進行整改:
“在跟車訂單場景中,將上線強制全程錄音功能;在跟車訂單場景中上線強制全程錄音功能,確保遇到意外時能夠及時掌握車內情況,並便於警方取證。”
在警方詳實的調查之後才低頭認錯並進行整改的貨拉拉,其在保障乘客安全與保護自身平臺商業盈利上,首先選擇的是保護自己的上市之路不受影響,其次才來面對一條人命引發的公眾危機。
期間這種變換不僅意味著,貨拉拉正式承認其商業模式存在需要改進的缺陷之處,更從側面反映出其對客戶生命權和安全保障上的極其蔑視與忽略。
還意味著正是貨拉拉在安全監管上的缺失,才使得貨拉拉客戶在使用平臺服務時,發生危險、糾紛的可能性急劇攀升。
事實上,許多訊息都被隱藏在巨大的權力管控之下。只有當極少數事件嚴重影響民生、影響社會公共秩序、社會影響力廣泛時,這些商業糾紛和案件才會在警方監控下浮出水面,出現在群眾眼前。
顯然,社會執行規則是:希望普通人知道的,才會被相關方面披露;不希望被普通人所瞭解,且又被公共媒體注意到的事件,則會被官方或其他機構,以各種形式消融或瓦解掉。這,才是資訊社會的真相,也是每一個人需要知曉和麵對的現實。
事件發生在春節期間,卻在節後正常上班時間才被廣泛披露出來。一方面是出於春節期間喜樂祥和局面的維護,另一方面,從監管層面而言,是對資本市場融資大鱷的敲山震虎,提醒貨拉拉對自身商業模式和客戶安全保障體系進行完善和整改。
否則監管機關隨時可以停止該機構平臺的上市融資,一夜暴富之路將不再像從前某些電商平臺一樣順暢自在。
從維護社會穩定避免惡性案件發生的角度而言,本次事件被完整而詳實地披露出來而且邏輯自洽,完全是出於對普通群眾的善意提醒:為了錢,不必玩命。
我們的生命都執行在同一個系統上,如果這個系統因為不被監管和修補而充滿漏洞和Bug ,那麼無論個體如何努力和謹慎,該發生的風險和事故一個不少地都會發生,社會將充滿不安定因素,影響安定團結。
因以上背景,在官方以及公眾媒介迅速跟進後,事件才得以披露並被廣泛傳播。
在此事之後,貨拉拉高歌猛進式的IPO之路,經本輪事件後,甚至是在車內監控體系整改完成之前,都不能再如之前一樣迅速完成,而至少需停滯3到6個月。
而公眾也在官方詳盡的案件陳述之下深有教訓和體會,那就是如大大小小媒介分析和認知的那樣:省錢,也會省出人命來;同為底層,何必互相傷害?
彼此多一點理解和包容,多一些互助與支援,不會讓自己吃虧,而是在造福自己所處的階層。底層團結互愛,永遠好過相互撕咬和攻紺。
既然在普通生活之上,尚有不被察覺的規則的制定者、資本運作者、監管機構、頂層設計體系,那麼倘若其中任何一個高於底層的機構或層級多一點惡意,就會使普通人的生活變得異常艱難,甚至於陷入彼此傷害而不自知,又何必陷入底層傷害而孜孜以求呢?
貨拉拉司機和女孩的命,都不好。最冤的,還是底層人民自己。
因為底層人民的生存思維,決定了他們會為了蠅頭小利相互掐架,相互傷害而不自知。
事件司機周某春,透過手機APP貨拉拉平臺,接到女孩的訂單。這一單司機能賺取的費用是51元,平臺給予的補貼為12元,所以,女孩只需支付區區39元。
當司機周某春駕車前往女孩所居住的小區,看到女孩搬行李,司機希望付費幫助女孩搬運。
卻遭到女孩拒絕,並先後15次自行從1樓夾層中搬運自己的行李。而無法掙取搬運費的司機此刻只能乾等著,既掙不到錢,又可能耽誤自己掙下一單。按照平臺規定,司機等待時間超過40分鐘,將對使用者收取費用。
看到女孩用時太長,司機多次催促女孩。而女孩也好巧不巧的,剛好用了36分鐘搬完行李。這種相互較量,讓女孩和司機之間彼此心有怨言,內心煩躁。
在行車路上,司機再次問女孩抵達目的地之後,卸貨時要不要幫忙搬行李,結果被女孩再次拒絕。眼看這一單既耽誤時間又不能掙錢,司機為了節省時間,擅自變更路線。並在變更路線的前提下,搶接了另一單。
女孩發現司機並未按照路線行駛,又是晚上9點多,於是質問司機結果司機並未回答,此舉增加了女孩的恐懼感,因而產生了跳車逃離險境的想法,將身體探出車窗外。
至於司機看到這一幕之後是否進行勸阻或停車減速不得而知,因為車內無攝像頭。
女孩頭部著地墜亡後,司機只好撥打120急救電話;又在救護車司機的提醒下,撥打110報警。但最後,女子經搶救無效死亡。
2月23號,警方以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對周某春刑事拘留。
貨拉拉女乘客墜亡案中,兩人都是自己的受害者。
如果彼此能夠多一些包容和理解,也許悲劇就不會發生。除了工作賺錢之外,生活中還有許多其他值得我們去做的事。
- The End -
作者 | 湯米
編輯 | 一粒米
參考資料:《Journal of experimental psychology.Human perception and performance》
Thibaut, J.W. & Kelley, H.H. (1959) The social psychology of groups.New York: Wile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