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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關於貨拉拉女孩跳車身亡事件,除了資本方貨拉拉本身的責任以外,其實從頭到尾爭議最大的點在於:

女孩手機在手上,司機並沒有停車,而是抓著方向盤高速行駛,不可能完全控制女孩。那為什麼女孩不打電話報警,而是採取從高速行駛的貨車上跳下這樣非常極端的舉措。

在警方通報出來前,微博網友認為“女孩跳車”只是司機的一面之詞,可能司機對女孩有其他侵害行為:

而在警方通報出來之後,證實司機確實沒對女孩進行侵害。

包括女孩身上沒有司機基因、沒有打鬥痕跡等等:

一部分博主表示,不能只聽司機的供詞,司機可能做了什麼沒被警方發現:

否則女孩絕不可能選擇跳窗這麼極端的行為。

還有一部分博主表示,這就是“女孩的恐懼”,因為事發地段確實越來越黑,連路燈都沒有一個:

她作為一個身高150,非常瘦小的女孩子,是很容易感到恐懼採取極端行為的。

“理解不了這女孩行為的,都是沒有共情能力的混蛋。”

我並不瘦小,也不是女性。我不知道一個四十多公斤的女孩看世界的情況是什麼樣的,所以對於這個觀點,我沒資格評價。

02

以上是微博的主流輿論,主要的點,在於“女性不易”“共情”

但在男性使用者更多的知乎和貼吧,對於女孩“為什麼不報警而選擇跳車”,則有完全不同的一套解釋。

首先,多家媒體表示,死者生前在長沙做HR,月收入2萬元。

於是大家就很好奇,到底在什麼公司做HR,才能大學剛畢業,就月入2萬:

以及為什麼2萬的月收入,社保只交300元。

北京國安吧的“小吧主”@痞哥日記,對此做了一系列推斷:

知乎上的@大風歸來,對此補充道:

“女孩為什麼不報警?”

因為“她害怕自己的違法生意被曝光”。

還有@超lelouch表示,這行業說白了就是老鴇

讓人無言以對....

03

所以照這些博主的意思,女孩平時的工作,就是利用男人的色慾,招騙子騙人錢,所以會有仇家,內心一直緊繃著。

這次,是她錯把貨拉拉司機當成是仇家派來報復她的人,所以才不報警,選擇迅速跳車,釀成悲劇。

這宛如電視劇的劇情,在上面那一通分析後,彷彿就是真相。

然而我查證了上面幾位博主的推斷,有幾個大疑點。

一個是知乎博主@大風歸來表示:

我找了一圈媒體採訪,確實找到女孩從事人事工作的採訪,也找到她工資2萬的資訊,但就是沒找到說“死者女孩在她叔叔開的公司工作”的資訊。

所以這點存疑。

另一個,是這張在工作群裡正常聊天的截圖:

和網友表示“輕甜”軟體裡的截圖,長得也太不一樣了:

另外,我真的去下了這款“社交軟體”。確實很恐怖,一進去就給我推了一大堆美女讓我和她們聊天:

然後這些人會主動來找你,和她們說的每一句話都會消耗金幣,而金幣要用人民幣去買,並且軟體顯示了“聊天費用由男方支付”:

這些找你搭訕的“美女”,絕大多數是機器人或是這家公司的員工,目的就是挑逗你要你充錢和她們聊天。實際上和你聊天的是男是女你也不知道。

這些都是真的,你說這是針對男性的“殺豬盤”,確實沒啥問題。

但是,這軟體的開發公司並不是長沙星圖,而是海南豪方啊!

用企查查調查這公司,會發現無論怎樣的控股關係,最後都扯不到車細強頭上:

上面幾個大哥一通分析,核心證據就是“死者女孩在叔叔車細強的公司工作”以及“私奔到月球”禮物。然而這兩點現在看來都存疑,那一整套分析就只是推斷而已。

確實有可能,但說到底並沒有實錘。

那怎麼網友已經高潮地開始嘲諷死者了呢?

更有大博主,表示“騙人心虛活該摔死”:

???

就算最後真的曝出來,女孩是在這種帶有詐騙性質的直播公司工作,主要錯也不在她而在公司老闆啊。

怎麼就“摔死活該”了,能不能惡意不要這麼大?

這些人口口聲聲說不要對貨車司機進行有罪推論,咋一轉頭就開始對死者進行有罪推斷了呢?

04

每次公共領域有這種事情曝出來,都能看到觀點完全不同的兩批人,互相指責對方沒有共情能力。

比如這次事件。

一撥網友表示:“你們體會不到女孩一個人走夜路,一個人晚上搬家時的恐懼,所以無法理解女孩跳車。”

另一撥人則針鋒相對:“你們體會不到中年男人辛苦養家,奔波幾個小時,最後只能賺50塊的心酸,所以無法無法理解司機態度差。”

一撥人拿出一個個司機殺人的例子,說司機的話不能全信,至今堅信司機是故意殺人,難辭其咎。

另一撥人就像上面說的那樣,從死者的工作出發,把女孩描繪成一個“騙人的老鴇”,跳車是“做賊心虛”。

一次一次一次一次又一次。

大概所謂的“共情能力”根本就是個偽概念,每個群體真的只會從自己的角度出發,共情自己願意去共情的人吧。

最近準備去衝浪,我覺得衝浪教給我最大的道理,就是你不可能對抗潮水的方向。而利用公共事件互相攻擊,就是潮水的方向,我寫一萬篇文章都不可能改變。

但我還是希望大家在攻擊的時候,多講一些事實,多講一些證據。

而不是用一段又一段主觀的感受以及臆測的推斷,就把警方已經認定是“過失”的貨車司機打成“殺人犯”,就指著一個從貨車上墜亡的23歲死者說“她活該”,或者覺得這樣的事情是“吃瓜”。

我覺得這都應該是最基本的人性。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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