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3月1日起,殘疾人兩項補貼正式實施全省通辦。該政策主要針對省內殘疾人,居住在白雲區、但戶籍在外區或外市的申請物件,現可就近在居住地的政務服務中心辦理,實行全省通辦,稽核時限也縮短到13個工作日。
據悉,《廣東省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實施辦法》已於3月1日起正式實施。該辦法明確,補貼資格審定合格的殘疾人自願遞交申請,當月計發補貼。兩項補貼實行按月發放,發放時間調整為每月25日前;新申請殘疾人兩項補貼的,於審定合格後次月開始發放。補貼資金採取社會化形式發放,直接轉賬存入殘疾人的賬戶。
補貼標準
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標準:181元/月·人
重疾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243元/月·人
部分地區已實施殘疾人補貼或相應救助制度的補貼標準高於此標準的,繼續按已補貼標準執行。
申請材料
1、本人的居民身份證
殘疾人因年齡、自身狀況等原因無法提供的,可提交居民戶口簿原件
2、銀行賬戶原件
如向戶籍所在地提出申請有困難的,可以在本省任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受理視窗提交申請。
殘疾人的監護人,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員會或其他受託人可代為提出申請事宜。
【編輯 鄧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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