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寧夏銀川一家餐廳後廚起火,大火撲滅後,廚師和餐廳負責人都被行政拘留了。這是怎麼回事呢?原來,起火的時候,餐廳裡還有3位食客,可是餐廳工作人員沒有疏散顧客,自己先跑出來了。幸好消防員及時趕到,撲滅了大火,救出3名顧客。
據餐廳的廚師描述,當時用餐的3位客人都在二樓,起火後煙霧較大,已經無法上去,所以自己只是喊了兩嗓子就跑了,餐廳老闆則表示從來沒有遇到過這樣的情況,當時根本沒有反應過來,現在腸子都悔青了。
根據我國《消防法》的相關規定,人員密集場所發生火災的,該場所的工作人員有義務組織、引導在場人員疏散,正是因為沒有履行這一義務,所以餐廳的負責人和廚師才會被行拘。對於不構成犯罪的,會被處以5日以上,10日以下的行政拘留。
在這場火災中,因為沒有人員傷亡,所以餐廳工作人員不構成犯罪,最終餐廳負責人被行政拘留5日,廚師被行政拘留10日。冷靜下來後,相關人員對自己當時逃跑的行為也是後悔不已。
有的網友認為,發生火災之後,人的本能都是自保,為什麼自己逃命卻還觸犯了法律呢?如果是個人,遇到危險的時候做這種選擇當然無可厚非,可是作為經營者,就要履行相關的義務。
經營者的義務有很多,其中包括接受監督和保證質量,同時也包括保證人身和財產安全。從一家餐廳的角度來說,除了給顧客提供美味健康的食物,同時也要給顧客營造一個安全的環境。近幾年,因為廚房著火導致人員傷亡的案件時有發生。
2020年8月,昆明市鄭家河村的一家餐館突發火情,起火原因為液化氣罐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2人受傷。
2019年3月,貴州的一家燒烤店在開業第一天就發生火災,起火原因為廚師擅自離開油鍋,導致油溫過高著火。事故造成7人死亡,其中6人為顧客,1人是燒烤店老闆。
2018年4月,寧波一家川菜館後廚發生爆炸,雖然沒有傷及顧客,但是當時在後廚工作的10名工作人員都有不同程度的燒傷。
2017年12月,南京一家飯店發生火災,起火原因是廚房明火引起的油煙管道著火,雖然滅火及時沒有人員傷亡,但廚師作為事故的主要責任人也被警方行政拘留。
我們都知道,餐廳的廚房是用火和用電的集中處,擁擠的環境,悶熱的空氣,再加上有的餐廳不注意改查火災隱患,一旦操作不當就很可能引起火災。
一般來說,引起廚房火災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油溫過高引發火災,所以廚師在進行油炸、油煎等烹飪製作的時候,一定不能長時間離開。另外一點是灶臺燃氣洩漏。一般餐廳的廚房主要用的燃料就是燃氣,一旦出現燃氣洩漏,遇到明火就會發生爆炸。
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廚房的排煙管道油垢堆積,遇到明火後引發火災。煙道因為是一個相對密閉的空間,小的火苗一般不會被發現,可等到發現的時候,火勢往往已經蔓延到了整個煙道,很難被撲滅。所以定期清理廚房的油煙管道非常重要。
每一次事故的發生,其實都是人為的疏忽導致的。因此,餐廳的經營者們在為創收殫精竭慮的同時,更要關注餐廳的安全問題。同時,還需要對員工進行火災避險的培訓,以免遇到問題的時候,大家都不知道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