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一輛輕型箱式貨車司機劉某因故意遮擋號牌,被昌平交通支隊沙河大隊查獲並處罰。
遮擋機動車號牌是一種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其目的就是躲避電子監控的拍攝,少數一些司機心存僥倖心理,採取遮擋號牌的違法行為,他們以為神不知鬼不覺,殊不知天網恢恢。
3月8日,一名輕型廂式貨車司機劉某因故意遮擋號牌終被昌平交警查獲,更嚴重的是,他自3月1日起,直到3月8日被查獲為止,已經連續8天採取同樣手段故意遮擋號牌,而他的違法行為也全部被電子監控拍攝下來。
3月8日,昌平交通支隊沙河大隊接到一輛輕型廂式貨車涉嫌故意遮擋號牌的資訊之後,立即對該車相關違法資訊進行了核查,結果發現該車自3月1日起已連續8天均存在故意遮擋號牌的違法行為,透過相關資訊調查,確定駕駛該車司機為劉某,並對其下發了交通違法通知書,要求其到交通支隊接受處理。
3月10日,劉某來到了昌平交通支隊沙河大隊,面對警方出具的拍攝證據,劉某承認了自己連續8天故意遮擋號牌的違法行為。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故意遮擋機動車號牌的,將被處以200元罰款、駕駛證記12分的處罰。為此,劉某最終被分別裁決合併執行處以1600元罰款、駕駛證記96分。因一次性被記滿12分,劉某的駕照也被依法扣留,其須參加滿12分培訓並考試合格之後才能領回駕照。
最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