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做好我縣2021年度高齡津貼的申請、稽核和發放工作,根據《涼山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規範高齡津貼發放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一、申報物件同時符合以下兩個條件者均可申報:(一)按屬地管理的原則,戶籍在會東縣行政區域內的人員。(二)在本年度內年滿80週歲以上的老年人(注:老年人的年齡界定以身份證出生日期為準計算)。二、申報範圍(一)2020年已納入享受高齡津貼的人員不再重新申報,由經辦單位調查核實是否符合繼續享受高齡津貼,對戶籍遷出本縣或死亡的人員及時進行清退。(二)新申請享受高齡津貼的人員,按申報時間、地點、所需材料要求進行申報。三、申報時間、地點和所需材料(一)本年度申報時間實行“年初申報、動態審批”的方式,在2021年 3月20 日前申報完畢。(二)申報地點1.由本人(或委託代辦人)向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進行申報。2.戶籍在縣級各單位的老年人由本人(或委託代辦人)向原單位申報。3.各敬老院集中供養的特困老人,由縣社會福利服務中心統一申報。(三)所需材料1.會東縣高齡津貼申報表1份。2.提供本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證和社保卡影印件1份,1寸近期免冠照片1張。會東縣民政局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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