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內剮蹭理論20分鐘致7公里擁堵
節假日期間,2輛小車在樂廣高速大仙嶺隧道內發生輕微交通事故後,雙方車主不顧後來車流,在現場“講理”,導致短短20分鐘內,後面積壓了長約7公里的長龍。因為雙方當事人不快速撤離現場,警方開具各罰款1000元、吊銷駕駛證的嚴厲罰單。
出事故停車為什麼還會被罰?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規定,對應當自行撤離現場而未撤離的,交通警察應當責令當事人撤離現場;造成交通堵塞的,對駕駛人處以200元罰款。由新聞可見,處罰輕重視情況根據地方條例而定。
① 哪些交通事故當事人應自行撤離現場?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條第3款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並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也就是指發生的機動車之間僅造成車輛輕微損失、不涉及人員傷亡、車輛能夠繼續自行駕駛移動的交通事故。
② 什麼程度算是造成交通擁堵呢?
未撤離現場的事故車輛阻礙本車道其他車輛的正常通行,並因其他車輛變道明顯降低相鄰車道通行效率為標準。
發生輕微交通事故時,應當自行撤離現場,以下步驟也別忘記:
如何拍攝交通事故現場照片?
只要記住在機動車行駛方向前方、後方,以及碰撞部位至少各拍攝一張事故現場照片,照片應當能夠清晰辨別機動車號牌號碼、道路標誌標線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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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輕微交通事故,
當事人不及時駕車撤離現場、佔道爭辯,
極易因小事故引發大擁堵甚至二次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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