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還要從2019年1月8日中午說起,計程車師傅黃師傅正在路上正常拉客,當他走到雙塔區陽光賓館附近時正好遇到了小軍需要搭車。上車之後,小軍希望前去范家溝村親屬家。黃師傅按照小軍的要求前往目的地,可是走到中途,小軍說具體位置他還不清楚,又要求黃師傅帶他到瓦房子鎮親戚家。這時黃師傅才感覺到小軍的精神有些問題,害怕出危險,於是便說希望將小軍送回朝陽,但是小軍卻拒絕了。
再往前走了一會兒,黃師傅感覺,以小軍現在的狀態來看,很有可能會坐霸王車,這樣子他這趟活也就白跑了,還不如趕緊前往朝陽去掙點錢。於是當他行駛到206省道附近時,就要求小軍下車。並告訴小軍說,你沒有錢,我不可能一直拉著你。小軍回覆說,難道我沒錢,你就不能拉我嗎?不過小軍卻並沒有繼續和黃師傅爭執,下車之後眼瞅著黃師傅絕塵而去。事後黃師傅還把這件事情說給了妻子。
本來這事已經過去了,但誰知道1月14日警方接到電話稱,在朝陽縣一條小河旁邊發現了一具屍體。警察經過調查確認,這就是失蹤一段時間的小軍。經過家屬確認,死者確實是小軍。警察屍檢發現,死者表面並沒有明顯暴力外傷,到底怎麼死的目前還不知道,只有等屍體解剖後才能夠明白。
當警察向家屬詢問可否進行屍體解剖時,卻遭到了家屬的斷然拒絕。此事過後,小軍家屬便把計程車司機和黃師傅告上了法庭,要求出租車司機和黃師傅共同賠償自己71萬元。在審理時法院認為,從黃師傅的供述來看,他已經發現了小軍存在精神問題,既然黃師傅已經搭載了小軍,那麼自然就有義務照顧小軍的安全。他發現小軍有安全為有精神問題,應該是通知小軍家屬,並且把他送到相關部門。但是黃師傅卻選擇了中途拋棄小軍,因此對小軍的死亡負有一定責任。所以一審宣判,黃師傅本人賠償小軍家屬10萬元。
對此有網友認為,司機實在是太冤枉了。如果小軍是在黃師傅拒載之後幾小時或者幾分鐘內死亡那麼還說得過去,可是六天過去了,也不知道小軍到底是為何而死。就這樣讓人家賠償10萬元實在是有些說不過去。黃師傅拒載也是一個非常正確的事情,畢竟小軍沒有辦法負擔車費,黃師傅也要養家餬口,怎麼可能拉著一個精神狀態明顯不正常的人,聽他吆喝到處跑來跑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