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間,從出入商場購物、到去銀行辦理業務,甚至進藥店買藥,一進門,一張小桌,桌上放了一摞登記表,顧客或辦事者進門前都得詳細寫下姓名、電話、身份證號等個人資訊——這似乎成為了各行業復工迎客的“標配”。然不少疫情防控登記後個人資訊,就那麼隨意在大門口敞著,登記後個人資訊的個人資訊又最終去了哪兒?有沒有得到應有的保護?近一段時間以來,記者走訪發現,疫情防控登記是做好了,但是個信保護登記表,隨意擺放,無人看管,登記後的資訊又沒有了下落等,也似乎成為一種顧此失彼的事情,為此,不少市民擔心擔心。
個信登記表擺放隨意 2020年12月25日下午,在中國建設銀行太原和平北路支行,劉女士準備辦理銀行業務,一進門,門正面就是一張小桌,小桌的右邊做著一位保安大爺。看到來此辦理業務的人不多,劉女士徑直朝櫃檯走去,可是還沒有走兩步,劉女士被保安大爺一嗓子眼喊住:“這位女士,由於疫情防控的要求,必須先登記個人資訊才可以辦理業務。”劉女士停下腳步準備登記個人資訊。劉女士發現表格上所要去填寫的個人資訊登記不可謂不齊全,不僅有姓名、電話和體溫,還有身份證號、工作單位和住址等。登記後辦理完業務後,劉女士不經意間注意到,自己所登記甚是詳細的個人資訊就在那隨意敞著,任何人都可以看到來此辦理業務人員的個人資訊資料。
隨後一段時間,劉女士還特地留意了一下,在這家銀行網點,門口負責登記的保安大爺即便是不在崗位,個人資訊登記表依然擺放在小桌上。透過中國建設銀行太原和平北路支行玻璃門,個人資訊登記表所登記的資訊,看得也是非常清楚。對此,劉女士曾問詢過該行的保安大爺,個人資訊登記表最後都去哪裡,保安大爺表示不清楚。 事實上,在疫情防控期間,記者發現,劉女士的例子並不是一個個例。許多商場、藥店、甚至是一些相關部門等,個人資訊登記表也是隨意個人資訊被洩並不少見 2020年2月29日,山西省公安廳官通報了全省公安網安部門打擊涉疫情違法犯罪情況。其中,涉及編造傳播網路謠言、網路詐騙、網上洩露公民個人資訊、網上銷售假冒偽劣防疫物資等違法犯罪。此次所釋出的侵犯公民隱私案件共15起。 透過天眼查查詢發現,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因直接責任人侵犯公民個人資訊,2018年9月17日,中國人民銀行太原中心支行對其作出行政處罰,根據《徵信業管理條例》第四十條,責令限期改正,對單位處以罰款人民幣50萬元;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共計處以罰款人民幣9萬元。 迴避風險顧客有“對策” 對於疫情防控期間,個人資訊登記,太原市桃園北路某藥店工作人員表示,登記的個人資訊,主要是為發現店內是否有確診病例到訪,以便於更好更快地找到密切接觸者。但至於之後的個人資訊保護,只能說以自己的誠信或信譽來保證。 近日,劉女士告訴記者,建設銀行太原和平北路支行在反映問題後,也只是將個人資訊登記表填寫的部分採取了遮蓋的手段。 不過,對於可能存在的登記的個人資訊有洩露風險,一些顧客或辦事人員也有“對策”。調查中,記者發現,不少人在填寫的資訊上存在著自己潦草的情況,在身份證號碼和手機號等也有位數不夠的問題。對此,商場或銀行等工作人員一般也不會認真核實,作為顧客或辦事人員不少都是敷衍應付。市民周先生就表示,測體溫兵等級,留下姓名和電話,就可聯絡當事人,為何要登記如此詳細的個人資訊。個信處理和保管要明確 調查中,近日來記者發現,個人資訊登記表不僅存在保管不善,還存在著重複登記的問題。有很多人也疑慮,個人資訊登記表最終去哪了,未來有如何處理,最後不得而知。不過,可以知曉的是銀行、社群、車站、道路設定卡口以及飯店、商超等公共場所、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都會對個人資訊進行登記。 近日,山西某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律師表示,2020年2月4日,中央網路安全和資訊化委員會辦公室釋出《關於做好個人資訊保護利用大資料支撐聯防聯控工作的通知》,對疫情期間個人資訊的收集做了嚴格規定。依據網路安全法、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相關規定,疫情期間無論是手動填寫還是透過健康碼收集個人資訊,都符合正當、合法、必要原則,收集環節沒有問題。但作為最關鍵的一環——儲存及使用環節,比如是否妥善保管,是否違法轉讓等都是非常值得關注和擔心的問題。但就目前來講,對於採集來的資訊如何儲存、處理等問題,我國目前尚沒有明確的規定和標準。 有鑑於反覆登記的個人資訊誰來保管沒有明確規定,收集的個人資訊如何處理也沒有明確措施,各個單位收集的個人資訊保管多長更沒有一個明確的資訊。王律師認為,疫情防控個人資訊登記,相關部門和單位,要掌握好知情權與隱私權的平衡,拿捏好資訊公開與保密的分寸。來源:山西市場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