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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河縣司法局塔河司法所為了秉承“楓橋精神”,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工作維護社會穩定“第一道防線”作用,積極有效化解矛盾糾紛。在3月8日,朱某和彭某因為瑣事發生肢體衝突,塔河司法所聯合站前派出所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雙方當事人一見面就互相指責,情緒非常激動,塔河司法所工作人員和站前派出所民警馬上控制場面,分頭做雙方當事人的工作,並向他們詳細耐心講述相關法律法規,建議雙方換位思考,各讓一步。最後經過調解員的耐心調解,雙方達成一致共識,並現場簽訂調解協議書。

在調解中,塔河司法所工作人員從情理法出發,與當事人溝通時態度溫和,耐心解釋,最終使糾紛及時解決,有效化解。

總監製:秦月明

複審:秦月明

初審:楊衛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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