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超限超載對安全行車或運輸造成了極大的危害,嚴重危及國家和人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誘發了大量的道路交通事故。據統計,70%的道路交通事故是由於車輛超限超載引發的,50%的群死群傷事故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與超限超載有直接關係。
其危害主要有:
(1)車輛超限超載嚴重破壞了公路基礎設施。由於超載超限車輛的荷載遠遠超過了公路和橋樑的設計載荷,致使路面損壞、橋樑斷裂,使用年限大大縮短。
(2)車輛超限超載,載品質增大而慣性加大,制動距離加長,危險性增大。如果嚴重超載,則會因輪胎負荷過重、變形過大而引發爆胎、突然偏駛、制動失靈、翻車等事故。另外,超載還會影響車輛的轉向效能,易因轉向失控而導致事故。
(3)駕駛人駕駛超限超載的車輛,往往會增加心理負擔和思想壓力,容易出現操作錯誤,影響行車安全,造成交通事故。
(4)由於超限超載後的車輛無法達到正常速度行駛,長時間佔用車道,直接影響著道路的暢通。
因此,駕駛車輛運載貨物或乘客時,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中的裝載規定,不得超限超載。
車輛超載是指車輛運載的貨物重量或人數超過行駛證的核定品質或人數;車輛超限是指車輛的軸載品質、車貨總品質或裝載總尺寸超過國家規定的限制。
根據中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條規定:
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超過額定乘員20%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
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品質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超過核定載品質30%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有前兩款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至違法狀態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