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障大家的出行安全,近期,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對省內市場上銷售的電動腳踏車,進行了一次質量抽查,有三家門店銷售的產品不合格。
近期,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組織開展了全省電動腳踏車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共抽查17家企業生產、銷售的20批次產品。經檢測,有3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發現率為15%。
具體為:長春市南關區小牛電動車商店銷售的無錫興浜馬車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型號為TDS03Z的電動腳踏車,照明、短路保護不合格。
長春市南關區大華電動車商行銷售的佛山市倫毅車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型號為TDT1401Z的電動腳踏車,車速限值、車速提示音、反射器、照明、短路保護不合格。
長春市九臺區城西春菊鳳凰電動車商店銷售的天津市雅利奇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型號為TDT03Z的電動腳踏車,反射器、鳴號裝置、短路保護不合格。
已經售出的呢?
長春市南關區小牛電動車商店負責人 王先生:
沒有售出的,一共就兩臺,(檢查人員)拿走一臺,我還剩一臺,擱那擱著呢。
那您這個車大約是在哪年在咱們這銷售的?
長春市南關區大華電動車商行負責人 武先生:
2019年吧,那款車銷售得不好,2020年可能是賣了幾臺車。
對於這個已經銷售出去的車輛,咱們後續會有哪些處理呢?
長春市南關區大華電動車商行負責人 武先生:
(不合格車輛)陸續回來,有的咱們可以給它安上反射片,電瓶裡的保險絲沒有的話,給它安上保險絲就可以了。
也提醒大家,在購買電動車時,一定要到正規的商場或者指定的銷售中心進行購買,這樣一旦發現產品存在質量問題也便於維權,另外提醒大家騎車上路時,也要小心慢行,不要忘了戴好頭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