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家發展勢頭迅猛的社交電商——未來集市,因涉嫌傳銷而被凍結了銀行賬戶。
一、未來集市涉嫌傳銷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佈的“衡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廣州未來集市網路技術有限公司其他行政裁定書”顯示:
廣州未來集市網路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未來集市)通過設立“未來集市APP”電子商務平臺涉嫌從事傳銷行為。與之相關的13個賬戶遭湖南省衡陽縣人民法院凍結。
未來集市是廣州未來集市網路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一款社交應用類圈層的電商平臺。
利用大資料社群運營與商學院培訓體系推進社交營銷,為使用者群體提供產品化與內容化的綜合服務,包含水果生鮮、美妝個護、母嬰用品、居家日用等類目商品。
今年3月,未來集市作為一款社交應用類圈層電商APP進入內測階段,並於7月1日正式上線公測。
8月25日,未來集市宣稱付費使用者數130萬人,交易額達到了12億。
據報道,未來集市平臺規定,使用者投資399就可以成為店主,之後每招一個就可以賺100元,有20個直屬店主第21個開始可以賺200元。同時升級優質服務商,不僅自己招一個店主賺200元,同時店主再邀請的店主還可以賺100元。
未來集市的分銷模式分為三個等級,其中最高等級“戰略合夥人”甚至可以擁有無限級別的“下線”,團隊規模最大可以發展到750人以上,“上線”可以從團隊所有“下線”(包括與自己無關的“下線”)的銷售中抽傭,其模式已經嚴重涉嫌傳銷。
從會員入門費到拉人頭、多層級獎勵制度等,未來集市的經營模式使其不斷被質疑傳銷。現在,經法院審查,已初步證實。
值得注意的是,在銀行賬戶被凍結的訊息傳出後,未來集市迅速作出迴應稱:
二、社交電商為何頻觸傳銷紅線未來集市並非首家被監管部門定性為涉嫌傳銷的企業。但事實上,該事件只是最近幾年社交電商發展過程中的一個縮影。
根據中國網際網路協會發布的《2019中國社交電商行業發展報告》:
今年社交電商保持高速增長,預計市場規模將達20605.8億元,同比增長高達63.2%。今年社交電商消費者人數已達5.12億人,從業人員規模預計將達4801萬人,同比增長58.3%。社交電商行業的參與者已經覆蓋了社交網路的多個領域,社交電商已成為電子商務不可忽視的規模化、高增長的細分市場。社交電商迅猛發展的同時,問題也是層出不窮。近年來,多家社交電商都曾因涉嫌傳銷遭到處罰。
2019年3月14日,花生日記因涉及傳銷違法行為,被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責令改正,並累計罰沒7456萬元,這一數字目前是中國社交電商領域最大的一筆處罰。
2017年,雲集微店因以“交入門費”、“拉人頭”和“團隊計酬”的行為開展運營,涉嫌傳銷,被市場監管部門罰款958.4萬元。而此前環球捕手也曾因涉嫌傳銷被微信永久封號。
此外,貝店、每日優鮮都曾把社交電商當成發展突破口,卻收到了大量的使用者惡評並遭受著傳銷的質疑,從而選擇收手。
實際上社交電商到底是不是傳銷,可以從以下幾點進行判斷:
是否把銷售利潤傳遞化;是否無限制的將消費者和銷售者身份混同,即把消費者變為銷售者;是否把會員體系層級化,銷售利潤以層級化傳遞;是否謀取了非法的利益。業內人士指出:類傳銷一直是很多社交電商被質疑的一大問題。根本原因就是公司管理人員不熟悉相關的法規禁令,沒有專業的業務指導,缺乏對規則的了解、認知和敬畏。
如果這些企業不盡快調整模式彌補短板,這類查處打擊就不會間斷。
在社交電商野蠻生長的現狀下,強化監管才能去偽存真,法治化是推動社交電商走向健康有序發展的必經之路。
三、社交電商相關法律法規體系尚未健全近年來,社交電商發展迅速,這是當前移動網際網路發展的必然。
與傳統電商相比,社交電商擁有體驗式購買、使用者主動分享、銷售場景豐富等特點,更加有利於使用者的拉新、留存和轉化。
社交電商的發展需要辯證的看待:
一方面,社交電商以人為中心,使用者的社交網路有一定的篩選作用。
能夠更精準地找到具有購買能力和購買衝動的消費者,從而使得資訊傳播的受眾更加精確,大幅降低了流量成本,一定程度上解決了困擾傳統電商的流量難、流量貴難題。
另一方面,在社交電商不斷髮展的同時,各種問題也隨之而來。
在部分社交電商“野蠻生長”的過程中,各種山寨商品屢遭曝光,使用者購物體驗和售後服務得不到保障,與此同時,外界對社交電商模式中的多級分銷、拉人頭等涉嫌傳銷的質疑也從未中斷。
類傳銷一直是社交電商受到質疑的難解問題,合規是社交電商必須直面的一個問題,行業規範化發展仍任重而道遠。
無論是現存社交電商還是籌劃成立該類平臺的企業,合規問題均不容忽視。
對於即將成立該類平臺的企業,在籌劃初期多與相關部門溝通,避免模式違規,以免最後既害了自己,又讓信任追隨的人遭受損失,還給社會經濟環境帶來負面影響。
今年1月1日正式實施的電子商務法,將社交電商放到了電子商務的細分領域進行監管。
今年5月,《社交電商經營規範》完成公開徵求意見程式。
不久前,《關於促進平臺經濟規範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釋出,其中提到“要創新監管理念和方式,完善平臺經濟相關法律法規,強化平臺經濟發展法治保障”。
上述監管舉措一方面肯定了社交電商存在的價值;另一方面將社交電商納入到監管的軌道上,有利於推動社交電商走向健康規範發展。
儘管如此,社交電商相關法律體系仍待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