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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家文化和旅遊部發布徵求意見稿,對線上旅遊平臺經營管理出臺新規定,提出不能夠利用大資料進行價格歧視,違規將面臨最高五十萬元的處罰。

近日有網友表示,自己在某線上旅遊網站上購買機票時,遇到“殺熟”問題。

明明是提供同樣的商品或者服務,但老客戶看到的價格反而比新客戶要貴出許多。這樣的現象,不少市民都遭遇過。

↑新客戶顯示416元

↑老客戶顯示534元

市民李女士表示,這樣“殺熟”的做法對對消費者而言很不公平。

針對價格歧視、大資料“殺熟”這種亂象,國家文化和旅遊部布了《線上旅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暫行規定》),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其中就明確提出,線上旅遊經營者不得利用大資料等技術手段,針對不同消費特徵的旅遊者,對同一產品或服務在相同條件下設定差異化的價格。

違反該規定的,由縣級以上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七十七條的規定處罰。

《電商法》第七十七條的懲戒措施主要為: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並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也就是說,線上旅遊平臺“大資料殺熟”行為一經證實,最高可罰50萬元。

此《暫行規定》出來之後,有市民希望文旅部門能夠公示被處罰的平臺,讓大家消費更放心。

線上旅遊平臺除了存在大資料“殺熟”之外,還有不合理的低價遊和故意刪除使用者評價等現象。這些現象都擾亂了消費秩序,《暫行規定》對這些行為都有明令禁止。

此外,該《暫行規定》也對線上旅遊平臺的舉報投訴渠道提出了明確要求。

業內人士認為,《暫行規定》的釋出進一步完善和細化了現有的法律法規,對大資料的法律屬性和使用範圍予以規定,與此同時,加強了OTA平臺的監管,有利於推動線上旅遊行業的規範化發展。

對於如何維權,業內人士建議,消費者要分辨自己是否“被殺熟”可以選擇“貨比三家”,同時注意儲存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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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評論
  • 1 #

    國內的大資料都用來幹這種事情了,不管是定機票還是酒店,越常用越貴。最可恨的是有次我開了淘票票的影城卡,買任何電影票都要比沒有影城卡的普通使用者要貴。想想國內的大資料都讓電商來幹什麼事了,淘寶搜過買過的東西拼命推薦。

  • 2 #

    聯通、移動、電信也是一樣,專坑老使用者

  • 3 #

    才50萬?還最高??呵呵!建議大家還是出國旅遊吧!

  • 4 #

    我們三個哥們美團看電競酒店,同一個包間三個價格,差了四五十呢,以後只在美團看,不在美團定!

  • 5 #

    很正常的促銷模式啊,用優惠增加新客戶。沒有問題。

  • 6 #

    攜程:唉50萬有點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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