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車容易,用車難啊!每年亂七八糟的交通違章,一個月的工資都可能不夠。開車出個門,停 個車說不定都會被拍到,罰款150.拐個彎不小心壓實線,200。哎,開個車太難了。
國內很多地方都並未明確公開交通罰款的去處,很多人就會質疑這筆錢是不是“流”到交警隊的“口袋”裡去了,尤其是每到過年過節的時候,交警那加大力度的動作,更是難免讓人七嘴八舌。
那麼這些罰款究竟去了哪裡?是不是真的想傳言說的那樣全部落入交警的收裡呢?其實並不是這樣,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二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實施罰款的行政處罰,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實施罰款決定與罰款收繳分離;收繳的罰款以及依法沒收的違法所得款,應當全部上繳國庫。然後再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分發到以下地方:
交通罰款的錢更多的還是流入了交通基礎設施的建設當中。它包含道路、橋樑、車站、碼頭等以及交通運輸業、交通運輸機關產業的投資,對交通路障,交通違章車輛拖、吊及保管的運營等。除了收費的高速公路,我們常跑的市區橋樑、公路等皆來源於此。
從某種角度上講,這部分的錢確實與大家想的基本一致。從財政角度來看,我們的罰款已經算作交警部門財政收入來源的一部分,用於交警部門維持自身經營、一般的行政支出、工資發放等專案。也就說是,交警手中拿到的錢,確實有部分是來源於我們違章的罰款。
還有一小部分會流入到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站中,由國務院來監管和稽核其具體用途。一般來說,這筆基金的主要用途是用於事故後的醫療費墊付,尤其是對於一些一時聯絡不上家人活著暫時性掏不出醫藥費的人。
總的來說,違章罰款的錢,一般都是直接交到國家“國庫”裡去了,和交警的工資的關係,並沒有我們想象中那麼大。隨著網路越來越發達,新聞曝光速度越來越快,現在關於交警創收的事情已經越來越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