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程車駕駛員這一特殊的職業,他們承擔著城市公共出行的重要交通系統,在保障市民出行的工作中一樣需要維護自身社會保障的權益。各級政府相關部門都有出臺相應的政策保障與平衡公司和駕駛員的社會保障,當然計程車駕駛員社會保障問題還有許多需要重視並解決,比如計程車駕駛員社保參保難的問題是全國計程車駕駛員都面臨的社會保障問題之一。
計程車駕駛員要自己維護自己的權益。在每期統計計程車駕駛員招聘求職資訊的時候,在招聘的介紹中經常出現“有保險或無保險”,求職要求有“要保險和不要保險”的情況。其實,每個人都需要居安思危,我們現在有飯碗的時候,也要想想當你老了以後的飯怎麼吃!常常看見有駕駛員朋友抱怨:政府不作為,沒有相對健全的社會保障系統。然而,反過來看計程車駕駛員社保難的關鍵問題有在哪裡呢?首先是計程車公司和車主的因素,如果是計程車公司入職就有社保,如果是“二老闆”承包或“私腦殼”車主的計程車入職基本都沒有社保。其次是駕駛員自己參加社會保險的意願。一部分駕駛員希望參加社保,像普通企業職工一樣享受醫保和養老保險;另一部分駕駛員對社保政策了解不透,覺得一年到頭要少存幾千塊,參加社保吃虧了,不願意參保。
計程車公司為什麼要把車承包給“二老闆”呢?說到底就是減少成本、降低風險。計程車公司、二老闆(車主)、計程車駕駛員三者的關係模糊不清,計程車公司和二老闆是承包關係,二老闆和駕駛員是主僱關係,駕駛員和計程車公司是掛靠關係(本來是企業與員工的關係,經過二老闆轉接後,變成了掛靠關係)。這樣三者之間都沒有勞務關係,計程車公司不是用人主體,駕駛員就無法和計程車公司簽訂勞務合同;二老闆代替了計程車公司的管理人員,而且還不需要發工資、買保險,還可以收取保證金作為現金流;如果有一天駕駛員出現重大事故,計程車公司就可以逃避責任,駕駛員想要維權就萬分艱難。
當然地方政府的監管也不到位,雖然政府為了保障計程車駕駛員的權益,各級政府部門都出臺了許多政策和措施。但是在執行的過程中計程車公司的違規掛靠和不繳納社保的亂象依然存在,沒有得到有效的治理。計程車行業沒有科學有效的規範標準,政府要監管公司,計程車公司就把計程車承包給私人,私人承包車主為了賺錢就會將風險和成本更多的轉嫁給計程車駕駛員,駕駛員的經濟壓力也就越來越大,為了填平上漲的成本,就要疲於應對,需要跑出更多的錢,服務品質就會相對下降。政府雖然努力平衡計程車公司和駕駛員的利益,因為監管不力,導致公司和駕駛員都對政府部門不滿意不信任。
因為計程車駕駛員特殊的工作環境、工作條件、勞務關係等情況導致參保難的問題越來越突出,計程車公司以承包計程車的形式轉嫁勞務合同關係,從而避開《勞動合同法》的法律約束。現在要解決計程車駕駛員參保難的問題,需要政府完善相關政策,約束計程車公司承擔應盡的職責;需要計程車駕駛員加強參保認識和提高維權意識,才可能使計程車駕駛員的社會保障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