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車展中最亮眼的事件,莫過於鄭州張姓女子的維權事件了,看著她被四腳拎起的模樣,心中替她感到憤憤不平,同時又對這位勇敢的、堅挺維權的女子敬佩不已。生活中,誰不想做個優雅的女子?如果不是事態相逼,相信她也不會如此衝動。雖然遭到拘留五天的處罰(方法不當導致),但就態度而言,她的確是值得人學習的。
有多少次,當我們遭受不公正對待時,起初也許會吼一嗓子,但稍遇挫折,也就放棄了,自認倒黴,還美其名曰:息事寧人。當人一再遭遇之後,就會習以為常,維權意識越來越淡漠。可在歲月中一旦回頭想起,還是會感到不適,因為我們內心深處知道,那不過是一種苟且!是不敢面對衝突和矛盾的迴避策略,它會讓我們變得愈加弱小無力。很多時候,我們在意的未必是事件本身,而是那種無能為力的挫敗感,它像一個恥辱的提醒在說:你不配!
生活中棄權的人一定不在少數,所以當有人敢於站出來維護尊嚴時,才會顯得那麼搶眼。由此,我想起自己小時候跟小朋友發生衝突,父母給我的教育是:不要理他!年幼的我,心中非常茫然,不知該如何操作父母所說的這個處理原則。當遭遇衝突,便拼命麻痺自己:不要理他!不要理他!也許我那時的理解是,不要跟他爭吵和爭執,他強任他強。這個處理,的確沒與對方發生更多的、進一步衝突,從某種層面上講,父母也的確是保護了孩子,卻無形中將孩子養成了唯唯諾諾、憋屈自卑的性格,不敢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更不要說主動去爭取該爭取的。
幸好我們是生活在和平、法制的年代,沒有太大的虧吃,但時常會感覺委屈和無力,個性的缺陷也是顯而易見的,面對人際衝突時,被動,迴避,不敢抗爭,無形中也助長和吸引了蠻橫者的無理對待。由此,我想到很多父母在自家小孩與同伴發生衝突時的處理態度問題。
有一類父母是鼓勵孩子一定要䊨的,不問原因,到底是自家孩子不講理,多吃多佔,還是自己孩子的正當權益被侵犯?對方打一拳,就一定要還一腳,只要自家孩子不吃虧便好。恕不知這樣養大的孩子,將來可能會吃大虧。因為總有一天,他會遇到比他和父母更有力、更強大的對手,那時他要怎麼處理自己的好勝心?
另一類是父母是要求孩子一味退讓的,覺得孩子之間的事情,吃不了多大的虧,也不管事情的來龍去脈,只要相安無事便可。卻不知父母這樣的態度,給孩子感覺是:自己的感受是不被尊重的,自己的權益也沒那麼重要,可有可無。漸漸地,要麼他會放棄自我尊重,軟弱無力,用退讓解決一切人際衝突;要麼他會拉開與父母之間的情感距離,變得疏離冷漠,憤怒衝動。遇到人際衝突,他很可能會用衝動、激越的方式解決,造成追悔莫及的結果。如果仔細體會的話,你會發現,孩子是想要父母看到他的委屈和憤怒,更希望父母能幫他找到一條解決問題的正確途徑,而最親近的人,卻並不在乎,這怎不讓他不憤怒和失望呢?
以上兩種父母的處理態度顯然是有毒的,為孩子以後處理人際衝突埋下了隱患,要知道,父母處理的不只是孩子與同伴間的糾紛,而是孩子以後為人處事的基本態度。與人相處,衝突是一定會有的,衝突並不可怕,不正確的態度才是可怕的。
在孩子遭遇人際衝突時,父母成為孩子情感上最堅強的後盾,這個後盾,並非是為他提供與同伴一較高下的力量支援,而在他面臨衝突時,看到、理解到他受挫的心、情感上的委屈和憤怒。被人理解的人,感覺到被人接納,會更容易溝通,也更有同理心,當父母引導他試著去理解對方的心情和需要,就成為可能。父母與孩子一起去探討和發現:要怎麼做,才是照顧到雙方需要的方法?而不只是一味照顧對方或自己的需要呢?這將是一條更有用的、更可行的處理衝突之路。
有時的衝突,可能是自家孩子不合理的信念造成的,我們要幫助他看到自己不合理的地方,放棄該放棄的;有時是對方的無理造成的衝突,我們要去堅持該堅持的。雖然有時面對無理可講的人,我們不得不放棄,可是內心基本的態度要有,明確地讓孩子知道:你是值得被認真對待的!放棄並不表示你的需求不合理,不要因為沒有遇到對的人,就放棄自我尊重。被尊重、被看到的孩子,也會更懂得尊重和看到他人的需要,並且對結果更有彈性。這樣長大的孩子,在處理人際衝突時遊刃有餘,他不會在走上社會之後,才發現自己竟然是個人際小白,而狼狽不堪。
想了這麼多,也不知維權的張女士到底怎麼樣了。從她的年齡看,應當是個獨生子女。父母在她成長之路上,一定給了她很多支援,不然她也不能有這樣勇敢的行動。獨生子女的父母們,特別是女孩的父母們,真的要給她更多勇氣和信心,哪怕是與人發生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