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到社交電商,不得不談的是“花生日記”事件:花生日記公司累計被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累計罰沒7456萬元人民幣。這是中國社交電商領域的第二筆鉅額罰單,也是全國迄今為止最大筆的罰單。
2017年,社交電商“雲集微店”因其“交入門費”、“拉人頭”和“團隊計酬”的行為涉嫌傳銷,被市場監管部門罰款958.4萬元。
2017年的全國最大筆罰單不足千萬,而不到兩年,已經上漲到七千多萬,最大筆罰單的金額上升幅度為777.96%,粗略地算就是388.98%/年。珠江新城的房價上漲得已經夠快了,結果還是遠遠追不上罰單金額上漲的速度。可能真的像《無極》裡面說的那樣吧:“真正的速度是看不見的。”
人們常說,你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個先來,而對於社交電商來說,就是你不知道訂單和罰單哪個先來。畢竟,在現在這樣的金融大環境和網路大環境下,社交電商作為金融和網路的重點交界領域,又兼具強大的社交功能,因其影響力巨大而一直都是被關(觀)照(察)的重點。
陽春三月,正是播種花生的好時節,然而新的花生還未種下,舊的花生已被拔起、罰沒。
這其實給了我們很大的提示,如果你拜金,千萬不要看別人有多少錢,要看Ta給你多少錢;而企業都是“拜金”的,這個邏輯化用到企業經營中就是:企業必須竭盡一切努力避免風險,保住利潤。畢竟利潤=收入-成本,收到真的不等於賺到。企業對形勢判斷不準,每年的利潤就不穩。
關於社交電商企業,某經驗豐富的保薦代理人有過一個讓我印象很深刻的論斷,她說:“在IPO這塊,社交電商哪怕有一百樣裡面有九十九樣是好的,有那麼一樣不好,就會被全盤否定掉。”
我曾參與過一家電商企業的IPO,當時券商方參與這個專案的就是這位保薦代理人帶領的團隊,他們所屬的公司是全國頂尖的AA級券商。
有一次這位保代很惆悵地說:“我們這樣天天加班加到凌晨,很可能最後還是沒辦法過會。我們團隊之前花過兩年時間(2014-2015年)去做***(全國知名社交電商,一天的流水都上千萬)的IPO,結果在最後審批環節,證監會就說你這個營銷模式有問題,怎麼怎麼樣,當然最後算是圓回來了,後續也沒有人來繼續查這家公司。但是這個模式,終究還是讓證監會沒有好感的,所以最後也沒有給我們通過。”
當然沒有好感肯定不僅僅是“感覺”這麼簡單,就好像收到好人卡也不僅僅是因為“你真是個好人”。這其中反映的實際是標準問題,標準前面的光明是過會,標準背後的影子就是罰單。
而剛好,在那個時候,社交電商也還沒有像現在這樣蓬勃發展,國家還是特別想扶持的,我相信那家公司,因為各種原因剛好卡在了那條標準線上,無形中是被放過了不只一馬的。再想想花生日記,它可能會想要感謝國家,即便它至今都沒有過會。
從不喜到抗拒到懲罰,到輕罰到重罰,從行政處罰到刑事責罰,這個節奏是快是慢,趨勢如何,其實我們已經能夠從上面的388.98%/年中看出端倪了。
而正如我之前分析天一案時說過的那樣,每一起重大事件尤其是轟動的刑事案件背後都有大環境在起作用,而現在社交電商乃至上個商業的大環境就是“賺錢可以,但要合規”。不注重合規,易涉嫌犯罪。
合規尤其是刑事合規對於企業來說是極其重要的。一來,罰金上限很高;二來,部分罪名可以沒收財產;三來,企業涉嫌犯罪,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責任人首當其衝,一個企業最關鍵的人都被抓走了,這個企業要如何穩妥地運營下去?
中國的企業和企業家總是一體的。這也是為什麼劉強東的刑案爆發之後京東的股價會接連腰斬。正像《人民的名義》中的一句話:“一把手幾乎擁有絕對的權力。”權利的對宮是義務,權力的對宮是失控。所以“一把手”出事,對企業而言也就意味著絕對的災難。當一個人控制了一個企業,他出事的時候,這個企業就會失控,就像公交司機因為被打雙手脫離了方向盤,全車人的安全乃至道路安全都堪憂。
我接觸過一個案子,是某工程公司的老闆涉嫌詐騙罪。前後經歷了一審,發回重審,二審,再審,總共歷經四年,該老闆才最後被宣告無罪,重見天日。
最悲劇的是,他還在看守所裡的時候,他用以做債務抵押的財產幾乎全部在他不知情的情況下被低價變賣了,他自己的債權又因無人管理造成大量證據滅失而難以追討。因為建設工程行業涉及的交易和借貸金額都是比較大的,最後的損失加起來達到數億,原本經營得好好的公司瀕臨破產。
這就是企業和企業家“一體雙生”的關係。企業不合規,企業家第一個被抓;而企業家沒有風險意識,企業也會受到波及。
馬雲說:“我希望我離開阿里之後,阿里還是那個阿里。”他也真正做到了,但是我們也要承認,馬雲是馬雲,我們是我們。
而哪怕像馬雲這樣的大企業家,對支付寶的保護精細到什麼程度呢?請了六十多位法律專家來對支付寶進行具體的合規設計。他也是很恐懼的啊,他說如果有一天支付寶出事了,我肯定要坐牢的。那麼為了讓自己不坐牢,他聘請了大量的技術風控人員和法律專家來不斷完善支付寶的防禦系統。
現在娛樂圈女明星流行凍卵,徐靜蕾曾經稱其為“世界上唯一的後悔藥”。可惜的是,刑事領域沒有後悔藥。哪怕認罪認罰,經常也是“死罪可免,活罪難逃”。
事業越大,牽扯到的利益關係越多,風險就越大。這個我相信大家都是認可的,但為什麼風險巨大的時候,合規尤其是刑事合規就顯得更加重要而迫切?
因為這就像一個人在滿是紅外線的密室裡尋寶,一碰到線就會觸發警報。而刑事合規就像是一個紅外線探測儀,告訴你哪裡可能有問題。只有先知道風險在哪裡,才有可能避開風險。
現實生活中沒有那麼多葉良辰,氣運逆天,隨便作都不會死,為了生存、為了求財,小心謹慎是必須的。
而國家的種種行為,已經明明白白地顯示出現在刑事政策處於一種擴張態勢,也就是基於風險社會而導致的犯罪圈的明顯擴大,個人前進的道路上,高壓紅線會越來越多。
警報響起,馬上行動,是否定罪,容後再說。在這種比較緊張的氛圍下,高度審查是不可避免,也就是發現問題先審查。
抓錯了怎麼辦呢?就“敬個禮啊握握手,你是我的好朋友”。合理賠償,不存在的。
不合規的企業特別是不合規的金融和電商企業被盯得緊,是非常容易理解的。因為這些企業的現金流大、實力強、影響力大,影響力大代表如果有什麼不好的事情,破壞力也遠超一般企業。而以規範的眼光審視,不合規者沒有對社會、對國家誠信的可能,不值得信任,也就是“非我族類,其心必異”。
一個班裡,如果有個人長得特別高大,看起來又不聽話,整天咋咋呼呼,違反紀律,老師能不多幾分關注嗎?
不遵守明文規定的法律的人,是沒有契約精神的。站在國家層面,要予以懲罰,才能夠遏制這種“不誠信”的行為,才好劃定權利義務的邊界。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花生日記處以如此大筆的罰款,很明顯是動了真格。這也讓我們清楚地看到,現在對於社交電商的過錯,父母官們真的沒有多少“父愛”、“母愛”可講。
父母或許會輕易原諒我們的過錯,但父母官確實不一定會,只有自己依法依規。
附:社交電商涉傳簡易版防禦指南
1.收取會員費時提供充足的對價,如提供有一定價值的培訓服務,提供店鋪等,或者提供符合市場公允價值的商品,並且允許7天無理由退貨(注重與《電子商務法》等其他法律的銜接)。
2.限制計酬的層級,儘量避免出現三層及以上的會員層級,禁止上級會員以下下級的銷售收入為依據進行復式層級計酬,不要設定電子賬簿。
3.如果會員要使用“自家”的產品,也一樣要通過購買,而不是用“提成代替購買”。
4.發展下級會員的獎勵上,僅限於推廣的老會員和入會的新會員可以獲得獎勵,也就是獎勵雙人而非獎勵“一條線”。
5.注意社交電商與《廣告法》的銜接,將預防傳銷和廣告合規等電商合規結合起來。在不能通過不斷收取下線“人頭費”的前提下社交電商要獲利,必然要通過營銷方式的革新。但最好不要有“線上廣告”和“線上工作室”,根據過往的經驗,線上內容越多的社交電商,越容易成為監管的目標和控制的重點,也越容易暴露自己在經營方面的不合規。
6.對自身及同類企業的合規情況進行每日“監測”,著重避免刑事風險,設定“合規計劃”,保管好檔案資料。
7.加強和律師的溝通,如被約談或有被約談的跡象,馬上通知律師。
8.最後,社交電商野蠻生長的時期已經過去,希望大家對“賺快錢”這件事情保持警惕,儘量以做好服務、提供好產品作為事業的核心。須知法律人士只能告知如何才能合法,如何比較容易避免違法,但不能變違法為合法。法律人士也不要因為某某領域資金流大而試圖將不合法的事情包裝得“合法化”。一方面是做不到,另一方面是容易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