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假日期間,2輛小車在樂廣高速大仙嶺隧道內發生輕微交通事故後,雙方車主不顧後來車流,在現場“講理”,導致短短20分鐘內,後面積壓了長約7公里的長龍。因為雙方當事人不快速撤離現場,警方開具各罰款1000元、吊銷駕駛證的嚴厲罰單。
出事故停車為什麼還會被罰?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規定,對應當自行撤離現場而未撤離的,交通警察應當責令當事人撤離現場;造成交通堵塞的,對駕駛人處以200元罰款。由新聞可見,處罰輕重視情況根據地方條例而定。
哪些交通事故當事人應自行撤離現場?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條第3款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並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也就是指發生的機動車之間僅造成車輛輕微損失、不涉及人員傷亡、車輛能夠繼續自行駕駛移動的交通事故。
什麼程度算是造成交通擁堵呢?
未撤離現場的事故車輛阻礙本車道其他車輛的正常通行,並因其他車輛變道明顯降低相鄰車道通行效率為標準。
發生輕微交通事故時,應當自行撤離現場,以下步驟也別忘記:
1、拍照,挪車
2、報交接和保險公司
3、到交接快速處理中心提交相關材料
4、到修理廠或4S店維修車輛
5、提交材料向保險公司索賠
如何拍攝交通事故現場照片?
拍攝現場時,雙方駕駛員應當拍攝道路環境照片一張,在事故現場前後5米左右用以確定事故現場位置;
事故現場照片一張,用以確定雙方事故車型車號;
事故細目照片一張,用以確定雙方車輛碰撞部位。
照片應當能夠清晰辨別機動車號牌號碼、道路標誌標線即可。
當事人應當互相查驗拍攝對方的駕駛證、行駛證、保險憑證,並交換核對聯絡方式後,依法迅速撤除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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