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社會>

如今駕駛電動平衡車、滑板車等代步神器上路的現象屢見不鮮,由於小型輕便,成為不少人出行的首選工具,然而代步神器上路真的安全嗎?

#女子騎平衡車摔亡家人索賠213萬#

2017年6月6日,一女子在京東上購買了一款飛特威小黃蜂電動平衡車。收貨後該女子在小區附近試駕,確認沒問題後,於次日駕駛平衡車上路,上路途中突然摔倒受傷,平衡車損壞,該女子也被確診為重度開放性顱腦損傷,隨後在6月16日死亡。女子家屬將平衡車廠家飛特威公司等起訴至法院,要求賠償損失213餘萬元。該案最近宣判,法院判決廠家和受害人各自承擔50%責任。

平衡車上路是否安全?

也許騎著平衡車上路真的很酷,但是大多人都忽略了它炫酷外表下的危險性。平衡車沒有所謂的油門和剎車鍵,僅依靠騎車人身體的傾斜程度控制前進,稍不留神就容易摔倒,受傷。尤其在公路上,一旦摔倒,就不是單純的擦傷了。

如上動圖,如果後面的車來不及急剎車,倒下的那位朋友的命很可能就要暴斃了。不僅自身性命岌岌可危,還可能會擾亂交通秩序危及他人的生命安全。

網購平臺上,電動平衡車的營銷封面通常是青少年,導致很多家長誤以為電動平衡車是兒童玩具,引發不少安全事故。實際上,電動平衡車既不是兒童玩具,也不是運動器械,更存在一定的質量隱患。今年2月,央視就報道了關於平衡車的安全隱患問題:在檢測的20批次樣品中,有將近七成不合格。如此危險的工具,一旦用來上路引發傷亡,誰來承擔?

騎平衡車上路受傷,責任由誰承擔?

首先,騎平衡車上路本就屬於違法行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四條規定,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電動平衡車既不屬於機動車、也不屬於非機動車,其本身沒有路權,不具備交通工具性質,只能在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等道路以外的公共場所、公園、封閉道路等場景使用。這意味著,就算在道路上摔倒受傷,駕駛平衡車本人也有過錯,要為自己的行為承擔一部分責任。

其次是,產品是否存在質量問題。騎行的過程中,不排除產品存在質量問題導致騎行者摔倒。根據《產品質量法》第41條規定,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產品以外的其他財產損害的,生產者應承擔賠償責任。除非生產者能夠證明缺陷產品未投入流通的、投入流通時不存在引起損害的缺陷、投入流通時的科學技術不足以發現缺陷的這三種情況之一,生產者無需賠償。

再者,《民法典》規定,因產品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生產者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請求賠償。如果是從網上購買的平衡車,被侵權人是否可以向網購平臺請求賠償?根據《電子商務法》第38條規定,無法證明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知道或者應知該產品存在缺陷問題的,網路營銷服務者無需承擔賠償責任。

雖然

電動平衡車、滑板車等代步工具

非常便捷

但是駕駛上路已是違法

無論是否有佩戴頭盔等安全措施

只要發生傷亡事故都要自擔一部分風險

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最好就別選非正式交通工具上路啦!

否則……

7
最新評論
  • Twitter 交易後的第一次,埃隆馬斯克暗示 DOGE 將進入該平臺
  • 新“謀女郎”劉浩存媽媽的舞蹈培訓機構下腰不當,致小女孩殘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