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高速公路四通八達,是大家出行首選。據統計,4類交通違法行為在高速公路全部違法總數中佔有較高比例,給出行安全帶來嚴重安全隱患。為此,馬鬃山高速公路大隊逐一詳解其危險性和處罰標準,提示您在高速公路上行車必須將安全守法放在首位。
1.佔用應急車道
處罰標準
● 機動車佔用應急車道行駛或駕駛營運客車以外的機動車非緊急情況下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上停車的,依法罰款200元,記6分,而駕駛營運客車非緊急情況下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上停車的,依法罰款200元,一次記12分
2.隨意停車
處罰標準
● 駕駛營運客車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行車道上停車的,罰款200元、記6分
● 駕駛營運客車以外的機動車非緊急情況下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上停車的,罰款200元、記6分
● 駕駛營運客車在高速公路行車道上停車的,罰款200元、記12分
● 駕駛營運客車非緊急情況下在應急車道上停車的,罰款200元、記12分
● 在道路上車輛發生故障、事故停車後,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和設定警告標誌的,罰款200元、記3分
3.超速行駛
處罰標準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
● 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記6分,警告
● 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記12分,罰款200元
● 超過規定時速50%不足70%的記12分,罰款500元
● 超過規定時速70%的記12分,罰款1000元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品運輸車輛、校車以外的其他機動車
● 超速10%以上未達到20%處罰款的記3分,警告
● 超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記6分,罰款200元
● 超速50%不足70%的記12分,罰款500元
● 超過規定時速70%的記12分,罰款1000元
4.疲勞駕駛
處罰標準
● 過度疲勞仍繼續駕駛的,依法處100元罰款,不記分
● 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的,罰款200元,記6分
● 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或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的,罰款200元,記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