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陳龍 編輯|張弛
(原標題:被層層轉包的南寧"僱凶殺人案")
地產公司老闆魏傑收到一張寫著電話號碼的紙條,神祕電話中,對方稱有人要買他的性命,出價10萬。但殺手稱自己不想殺人,希望魏傑配合做出"被綁"的假象,騙過上家……
第二天深夜咖啡廳裡一席談話,令魏傑大感驚悚,而自己被偷拍的照片已經傳到殺手的手機中。三個多月後,心有餘悸的魏傑到公安機關報案,由此牽出了一樁"層層轉包、層層剋扣"的僱凶殺人案。
幕後主謀覃佑輝出價200萬,請朋友奚廣安殺掉魏傑。第一次暗殺中,僱用的"越南殺手"並未行動,還騙走100萬。覃、奚二人又策動第二輪暗殺,並追加100萬。此後,殺人行動被層層轉包,經手莫天祥、楊康生、楊廣生等人,200萬酬金被層層侵吞剋扣,減少至100萬、50萬、27萬、20萬,到"終端"凌顯四手裡只剩下10萬。
但凌顯四行動前改變主意,與暗殺目標魏傑"和平談判",騙得10萬酬金後躲在老家,直到魏傑報案,案情才逐步清晰。
覃佑輝藉助中間人蔘與到了桂盛公司、大自然公司合作的一個房地產開發專案中,卻因為桂盛公司老總突然被判刑而出現危機。覃佑輝擔心大自然公司老總魏傑吞併全部股權,令他的5000萬元投資打水漂,因此心生殺機。而桂盛公司老總意外被抓,竟是因為在廣西欽州"吃老虎肉"。
2015年至2018年年底,此案一審兩次審理,均作出無罪判決,被檢察院兩次抗訴。重審中,6犯罪嫌疑人集體翻供。最終,本案交由南寧市中院審理。幾天前,6人以故意殺人罪被判刑。
6被告曾當庭翻供被判無罪,檢方兩次抗訴。圖片來源:廣西高院微信公眾號
200萬僱凶殺人層層轉包,法院終審判6人犯故意殺人罪。圖片來源:廣西高院微信公眾號
咖啡廳"假裝被綁""魏總,有個人說,讓您打這個電話給他。他說,不然您後面有性命危險。"
2014年4月28日,公司的保安把一張寫有手機號碼的紙條交給大自然公司老總魏傑。魏傑覺得莫名其妙,覺得可能是有人在開玩笑。
出於謹慎,他還是打了過去,問對方何事。對方說,"有人出錢,僱我來殺你。我想通了,不殺你。但是你要小心點。"聽語氣,魏傑覺得對方不像開玩笑。
第二天,他打電話約對方在一家咖啡廳的包廂見面。晚上9點赴約時,魏傑還帶上了公司的兩位副總,其中一位全程錄了音。後來他們知道,這位"好心的殺手"是凌顯四。
"是這樣,有人想搞你,意思就是,想殺了你。"見面後,魏傑三人很客氣地聽對方講話,希望搞清楚狀況。同時,他們也在努力辨別對方所說的是真是假。"我到這裡呢,是想著,在電話裡光用嘴巴跟你這樣說,(你會以為)我是想敲詐你什麼的。沒有,今天電話裡我也說了,我不是想敲詐你。"凌顯四做了長段的鋪墊,顯得十分真誠。
"有人給我10萬塊錢,讓我殺了你。後來我想,為了10萬塊殺一個人,實在不划算,出了事我還要坐牢。但是我又想掙這個錢,所以才來找你。"凌顯四開門見山,做出一副談判的坦然樣子。他說,希望魏傑配合,拍一張被綁的假照片,讓他拿到這10萬元。
凌顯四與魏傑咖啡廳“談判”錄音材料。 圖片 陳龍
魏傑問要殺他的人是誰。凌顯四說,他也不知道,沒碰過面。但對方出了錢,找到他的朋友"阿生","阿生"就是他的上家。"這個人以前是跟我在監獄裡(認識的)。他說給10萬。但按我來講,他是不熟悉(做)這個事的價位。"
凌顯四說,他知道"阿生"上面還有上家,推測主謀老闆應該"至少出價50萬到100萬",而自己只能得到10萬。為了進一步取信於魏傑,他出示了自己的身份證,"我可以講,我屁股是乾淨的。否則我不敢怎麼樣。哪怕你是刑警隊隊長也無所謂,我不是犯法的。"
"這個手機裡的東西也可以證明。"他拿出一部白色手機,並告訴對方解鎖密碼。手機裡有五六張照片,有魏傑走在路上的,有他在公園散步的,還有他在打電話的……拍照距離都很近。
凌顯四與魏傑咖啡廳“談判”錄音材料。 圖片 陳龍
魏傑倒吸了一口涼氣。自己被別人鎖定偷拍,竟渾然不覺。事後他根據自己穿的衣服判斷,照片拍攝於幾天前的24、25和26日。
先前還覺得凌顯四在講電影情節,看了這幾張照片,他們才覺得對方說魏傑是"暗殺目標"有很大的真實性,便同意配合。凌顯四提出了幾個設想方案,"不要扯到生意來往的場面上,搞成搶劫之類的事……把你收拾完了,就脫一下褲子,讓人家以為是亂搞人家老婆(被情殺)……"
對於事情的真假,魏傑等人還是將信將疑,但畢竟也沒有損失。為自己性命安全考慮,魏傑就按照凌顯四的要求,蹲在包廂的牆邊,頭部低垂,嘴巴塞了一張紙巾,手背在身後,極潦草地擺出一副"被綁"的假象。凌顯四用手機拍了一張上半身的照片。
當晚的談話一直持續到凌晨。後半段,魏傑等三人一直在問,"我要知道後面那個人是誰。"凌顯四說他也不知道。但他願意幫魏傑搞清楚,前提是魏傑要配合。"我也想知道那個人是誰,但你必須關機三四天。"凌顯四說,"因為他之前跟我說過,這個事情搞定了,還有很多事情要做。等我擺平了,(對方顯露後)我才能知道那個人是誰。"
離開時,凌顯四把那部沒插卡的白色手機留給了魏傑。
隨後三天,魏傑按照約定關了機。為防不測,他還飛到上海看望了住院的父親。幾天後,他再次把凌顯四約到咖啡廳,表示自己願意出雙倍的價錢,請凌顯四幫忙找出要殺他的人,並會請公安機關從輕處罰。凌顯四拒絕了。
那些照片著實讓魏傑心神不寧,他認為公司裡有"內鬼",但排查了兩個月毫無結果。2014年8月4日,魏傑忍受不住,到南寧市青秀區公安分局報案,並提交了手機、照片、錄音等證據。接案警察聽完魏傑的陳述,並未認為這是一起"蓄意謀殺",遂以"敲詐勒索案"立案偵查。
9月11日,凌顯四被警方抓獲。隨後,他"身後"的5個人陸續被捕,一件精心密謀的"暗殺計劃"逐漸浮出水面。
"暗殺計劃""謀殺"計劃的幕後老闆,一直隱蔽著。
2014年4月的一天,"三叔"莫天祥找到楊康生,說有老闆讓他幫忙僱人去殺一個公司的領導,有50萬酬金。"之前已經找別人去謀殺了,給了50萬,那個殺手沒把事情做成就跑了。現在上家追究我了。"
莫天祥問楊康生願不願意做這事兒,楊康生說自己不會做,但可以找人來做。當晚,他找到堂哥楊廣生,把事情告訴了他,楊廣生說他負責找"殺手"。楊廣生,就是凌顯四嘴裡的"阿生",他的單線上家。
第二天,莫天祥開車帶著楊康生去大自然公司小區一帶,給楊康生指認了暗殺目標所在的路口、大門、辦公室房號。過了幾天,莫天祥將裝有照片的白色手機、車牌紙條(一輛賓士、一輛路華)和魏傑的黑白照交給楊康生,"見車就見人"。
莫天祥稱,手機儲存的幾張生活照,是他"請一名女私家偵探去拍的。"楊康生把情況原封不動傳達給楊廣生。四五天後,楊廣生說找到目標了,但"需要活動經費"。在約定地點,莫天祥先給了楊康生4萬,楊康生將其中3萬交給楊廣生。又過了幾天,楊廣生說,"準備動手了,先叫老闆給錢"。莫天祥又把20萬現金交給了楊康生。
凌顯四曾於1998年,因犯搶劫罪被判有期徒刑15年,關在柳州監獄,2009年6月刑滿釋放。2007年,楊廣生服刑時,二人成為獄友。
2018年4月下旬,凌顯四接到電話後,從老家來賓合山市來南寧,從楊廣生那裡接受了任務,約定酬金10萬元。兩人在南寧一家百貨大樓門口,交接了目標的偷拍照片、車牌號等資料。隨後的"暗殺"行動及進展,始終是凌顯四電話彙報。
4月底的一天,凌顯四那邊打來電話,並用彩信發來了"暗殺目標"被綁的照片。楊廣生打電話給堂弟,"那個男的已經抓到了,現在被綁在柳州,你們看看是不是要殺的那個人?現在要不要動手殺掉?"楊康生核查照片後,打電話約莫天祥見面,問什麼時候動手。莫天祥說,要請示上面的老闆才動手。
其間,楊廣生心浮氣躁,一再打電話催促楊康生問上線"殺不殺",對方都回復"老闆在深圳,還沒核實,再等等"。第三次問"做不做"時,莫天祥沉思片刻後說,"做。"但楊廣生還是不放心,直接用楊康生的手機問莫天祥,"現在要殺的男子已經抓住了。老闆在深圳,怎麼處理?"莫天祥回答,"做他。"
楊廣生便通知凌顯四,"做。"楊康生交給堂哥15萬,自己留5萬作為報酬。半小時後,楊廣生打電話,凌顯四說,"已經殺掉魏傑",並催促馬上收取酬金。在約定的商業廣場門前,楊廣生將一個裝有10萬元現金的黑色塑料袋交給凌顯四。凌顯四收錢後回到老家合山。
誰知,第二天,莫天祥打電話大罵楊廣生,"要殺的人沒有死!還在跟指使我的老闆開會!"
莫天祥要求楊家兄弟退錢。楊廣生認為是上家在賴賬,因此在電話裡威脅莫天祥說,"必須付給我剩下的錢,我拿不到,就殺了你。"為了暫時的安全,莫天祥又付給兩人各1萬元。
"越南殺手"事實上,針對魏傑的"暗殺計劃",從半年前的2013年10月就開始了。楊家兄弟、凌顯四動手前,還開展過第一輪的"暗殺"。
2013年10月,莫天祥的上家奚廣安接到一樁"綁票殺人"生意。奚廣安告訴莫天祥,"這人欠了別人很多錢。老闆答應以100萬的價格去殺這個人。"不久後,莫天祥稱,他在越南的朋友可以在緬甸找到僱傭軍到南寧殺人,但先要20萬至30萬的活動經費。奚廣安立即與他接頭,支付了5萬。
幾天後,莫天祥打電話說"殺手已經來了",讓奚廣安提供暗殺目標的基本情況。奚廣安聯絡老闆,在某大酒店負一樓停車場見面,拿到寫有魏傑手機號碼的字條和兩張身份證影印件,一張第一代,一張第二代。隨行的還有老闆的"律師"。
奚廣安把資訊交給莫天祥。過了幾天,莫天祥說找不到,要求提供多一點資訊。隨後,奚廣安便又提供了魏傑BMW車的車牌號。
2013年底,奚廣安與老闆的幾個朋友一起吃飯。在加油站附近的空地,老闆從BMW車尾箱拿出200萬元,放入奚廣安的汽車尾箱。"錢分三袋裝著,一袋用裝酒的盒子裝,兩袋用大黑色塑料袋裝,大袋內分有小的黑色塑料袋。"奚廣安開車回南寧後,將200萬現金帶到大姐家,放在外甥女房間的衣櫃頂上。
2014年1月的一天,莫天祥打電話說,事情已經辦好了,魏傑已經被殺,"人已經埋了,魏傑的BMW車停在一個停車場",並索要剩下的95萬。他彙報給老闆,老闆同意付錢給殺手。第二天,奚廣安從大姐家取了95萬,在一個立交橋橋底把錢交給了莫天祥。
誰知2014年春節,老闆打電話罵奚廣安,說魏傑根本沒被殺掉。奚廣安又打電話給莫天祥,要求帶他去看埋魏傑的地方。莫天祥說,"殺手已經回越南了。"
過完年,莫天祥核實過後說,那個越南殺手沒有殺魏傑,"我自己想辦法把這個事情辦好。"隨後,老闆指示奚廣安繼續找人把事情辦好。過了幾天,奚廣安說,莫天祥重新去找人了,但需要經費100萬。老闆同意了,"再加100萬沒問題。但必須在莫天祥確實殺掉魏傑以後,才能交付這100萬。"
就這樣,第二輪的"暗殺行動"啟動,並轉移到了楊康生、楊廣生兄弟手中。只是100萬元的酬金到莫天祥這裡縮水為50萬,楊家兄弟只拿到27萬,而到"終端"凌顯四那裡,只剩下10萬。
做好那番偽裝的安排後,魏傑"被綁""被殺掩埋"的訊息層層上傳。由於楊廣生兄弟催得急,當天晚上,奚廣安緊急從香港飛回南寧核實真假。在一家餐廳見面後,他要求"看魏傑的屍體相片",但莫天祥說,殺手已經把存有魏傑屍體照片的手機弄丟了,言辭語焉不詳,"魏傑的屍體相片……我看到時,是被綁著手腳的。"
奚廣安說,"看不到魏傑被殺證據,怎麼給錢?"但莫天祥急於儘快了事,說,"如果不把剩下的100萬元結清,那些殺手就會把你一起殺掉。"沒過三四天,上面的老闆就怒斥暗殺物件並沒有死,因為他和魏傑在一個地方開會。
此後,老闆多次打電話質問奚廣安,責怪他"沒本事找到人殺掉魏傑",讓他儘快追回200萬元。他到魏傑的公司附近探查後,確認魏傑沒有被殺,便向莫天祥索要之前給付的100萬,莫天祥說,"100萬已經給了越南那邊的殺手,現在沒辦法追回了。"
股權紛爭引發殺機直到警方偵查數月,魏傑才知道,那個在幕後指使殺他的人,是覃佑輝。可是此前,他幾乎不認識覃佑輝。
這起"暗殺計劃"的背後,緣於一場房地產專案的股權之爭。而股權爭奪背後,又是股權的層層分割。
南寧市大自然花園小區二期工程,由廣西桂盛房地產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桂盛公司")和南寧大自然花園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自然公司")合作開發。桂盛公司老總徐光健佔股51%,大自然公司老總魏傑佔股49%。
2013年3月,徐光健因缺乏資金,向何隆建借款1億多元,後因無法還款,便將所佔股份的30%轉讓給了何隆建。這樣,何隆建成了大自然花園小區二期工程背後實際的第二股權人。
但何隆建的資金鍊背後,又站著一個覃佑輝。早在2012年4月,覃佑輝便與何隆建達成合作意向,8月,二人簽訂協議,以投資的形式參與到大自然小區開發之中。此後三個月,他陸續分十多次轉款給何隆建,總計近5000萬,其中1400萬來自外借。
根據協議,每畝土地450萬元,覃佑輝投資的5000萬折算約11畝土地,相當於佔股15%。在覃佑輝的算盤裡,如果大自然花園小區二期順利開發,他將從中盈利5000萬。加上投資額,他會有一億資產。
不料中途生變。2013年3月,徐光健與四個朋友一起,在欽州一個高速服務區,現場觀看宰殺老虎,隨後徐光健買下了整隻被肢解的老虎,又指揮多人分批將老虎肉運回南寧的酒店。2013年,徐光健等人被森林公安抓捕。後來,涉案的11人均被判刑。其中,徐光健因犯非法運輸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被判刑十二年。
徐光健出事後,桂盛公司一時無主。2013年10月,魏傑起訴至廣西高院,要求將大自然花園專案內面積135.735畝的建設用地使用權過戶到自己名下。2013年11月11日,廣西高院受理了魏傑訴桂盛公司、大自然公司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糾紛一案,隨後法院查封了原屬桂盛公司的未開發土地。
覃佑輝拿到廣西高院的裁決書,諮詢律師後,他憂心不已。"魏傑的目的,是想將所有土地資產吞併完。"有一天他對朋友說,"如果魏傑吞併成功,那我投資的5000萬就打水漂了。"
和奚廣安商量之後,覃佑輝有了想做掉魏傑的想法。覃佑輝和奚廣安,在1993年就因轉賣水泥認識。2013年10月,覃佑輝在賓士車裡問奚,"能找到職業殺手去殺一個人嗎?"幾天後,奚廣安找到"撈偏門"、認識人多的朋友莫天祥。
莫天祥開價100萬,奚廣安卻向覃佑輝要價200萬。覃佑輝一口答應,"200萬可以接受。"
判決材料顯示,何隆建是大自然公司的律師,同時又是桂盛公司在該專案中的持股人。覃佑輝與奚廣安交接魏傑個人資訊、200萬現金時,何隆建均在場。
事後覃佑輝說自己是"一時糊塗",自從魏傑提起訴訟他便焦慮不已。"投資的4500萬是我的全部身家,還借了別人的錢。如果敗訴,我的生意將嚴重受挫,無法經營。"覃佑輝說,"因判決未定,事情不見好轉,我認為敗訴的可能性太大了,精神幾乎崩潰。"
6名被告人集體"當庭翻供"覃佑輝以下,從奚廣安到莫天祥、楊康生、楊廣生、凌顯四,整條線的每個環節都是單線聯絡,下家只認識上家。
立案後,公安機關從下往上,順藤摸瓜,依次將犯罪嫌疑人抓獲。2014年9月11日抓凌顯四,21日抓楊廣生,10月15日抓莫天祥,11月5日抓楊康生、奚廣安。
此時,覃佑輝從奚廣安的妻子那裡聽到訊息,"外面傳言你們二人蔘與敲詐勒索。"他讓一個公司員工託人找公安局的朋友查詢,發現自己被網上通緝。11月18日,覃佑輝主動到公安局刑偵隊了解情況,被當場拘留。
2015年7月9日,南寧市青秀區檢察院向青秀區法院提起公訴,排除凌顯四,指控覃佑輝等5人犯故意殺人罪。然而,此案審判兩次,均判決犯罪嫌疑人無罪,又兩次被檢察院抗訴,併發回重審。
2016年4月28日,青秀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覃佑輝、奚廣安、莫天祥、楊康生、楊廣生5人無罪。隨後,青秀區檢察院向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12月19日,南寧中院撤銷一審判決,發回重審。
2017年1月23日,青秀區法院立案重審,3月10日區檢察院追加起訴指控凌顯四,區法院併案審理,並於2018年12月29日重審判決,"以公訴機關出示的證據沒有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沒有達到證據確實、充分的法定證明標準,不能得出六名被告人故意殺人的唯一結論為由",判決6人無罪。
青秀區檢察院再次向市中院提出抗訴。市中院組成合議庭,公開審理了此案。
根據審判案卷,覃佑輝、奚廣安、莫天祥、楊康生、楊廣生、凌顯四,分別作出4次、2次、4次、2次、3次、7次有罪供述。一審庭審時,覃佑輝否認了全部指控。偵查、一審和重審階段的4年多裡,6人多次取保候審。
2018年年末的重審庭審中,6人集體翻供,否認全部或部分指控。例如,奚廣安辯稱與覃佑輝、莫天祥之間未提及"殺害"魏傑,只是想"教訓"他;莫天祥稱作案目的只是"綁人"而非"殺人";楊康生辯稱是上線讓他"找到人","殺與不殺不清楚";凌顯四的口供則變成是楊廣生讓他去"抓"魏傑。
"這是故意製造咬文嚼字的文字遊戲。"魏傑的代理律師、北京京都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啟明認為,一審中,各證據之間交叉汙染,排非程式存在錯誤,採信證據錯誤。其中,覃佑輝之所以不承認自己蓄意謀殺的犯罪行為,既有自身原因,"也有因一審兩次錯誤判決、證據被汙染的原因"。
二審法院重新採信證據,確認作案動機,重新做了事實認定和案件定性,認為覃佑輝等6人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客觀上實施了犯罪行為,因"凌顯四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了實施殺害的行為",屬於犯罪中止,6人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
2019年10月17日,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覃佑輝等6人公開宣判。南寧中院認為,一審判決因採信證據不當,導致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錯誤,因此撤銷一審判決,並以故意殺人罪,分別判處覃佑輝、奚廣安、莫天祥、楊康生、楊廣生、凌顯四6人有期徒刑5年、3年半、3年、3年三個月、3年三個月、2年7個月。
2019年10月17日,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撤銷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對覃佑輝等6人分別判刑。
6人中,莫天祥為1958年生人,覃佑輝、奚廣安為1960年代生人,楊廣生、凌顯四為1970年代生人,最小的楊康生生於1982年。因為對錢財的渴望,他們被牽在了一條繩上。
凌顯四生於1976年,壯族人,小學文化。1998年因犯搶劫罪,他曾被判刑15年,2009年6月出獄;2011年,他因犯盜竊罪被判刑一年兩個月。涉嫌"暗殺"魏傑被抓後取保候審期間,2015年,凌顯四又因販賣毒品罪被廣東深圳法院判刑十個月。
這一次,是凌顯四人生中第4次入獄。
(實習生洪小雅對本文亦有幫助)
-
1 #
-
2 #
原來不止工程層層轉包,我心裡平衡點了
-
3 #
我看,應該是魏傑找到殺手,出了高價,要求凌,出來指證,合夥吞掉覃的股份。
-
4 #
這屬於凌顯四故意殺人中止,應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不是故意殺人未遂,因為他沒開始著手殺人
-
5 #
看的我以為是電影情節呢,這個魏傑真是命大,凌就是他人生的貴人,不管怎麼樣,人家沒有殺他的故意。我倒是覺得這個覃怎麼混的,有什麼事情到是落實下看怎麼解決啊,心太狠了吧,就想把人家做了,小貓小狗嗎?凌有立功表現應從輕發落
-
6 #
凌顯四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了實施殺害的行為",屬於犯罪中止凌犯罪中止,且有警告魏傑有生命危險的行為,客觀上說有立功行為,他只是想要錢,並不想要人命,被判2年多,有點冤。如此判法可能會給其他的同類犯人提個醒:殺不殺人都是一樣!這將置被害人於一個更危險的境地
-
7 #
這個魏傑私吞人家的財產是整個事件的根源!
-
8 #
陳翔六點半老闆出100萬殺人,最後層層轉包後被忽悠成免費試手處理
-
9 #
也許找的並不是什麼職業殺手,給我二千萬我也不會殺人,凌顯四應該不是嫌少,而是沒膽,他有立功表現,如果是職業殺手,都是懂法的,他可以直接跟公安局說,沒殺人的意思,就像真殺了人,一種是不想殺死人,屬過失致人死亡,一種是我就要殺死他,而且捅了幾十刀,這是故意殺人,量刑是兩碼事,所以口供很重要
-
10 #
最後一個人只能構成詐騙罪或者敲詐勒索罪吧?為什麼是故意殺人?
-
11 #
魏傑命不該絕,以後該多行善,以謝上蒼冥冥之中的安排
-
12 #
哈哈 這是搞笑的開始和起因 2013年3月,徐光健與四個朋友一起,在欽州一個高速服務區,現場觀看宰殺老虎,隨後徐光健買下了整隻被肢解的老虎,又指揮多人分批將老虎肉運回南寧的酒店。2013年,徐光健等人被森林公安抓捕。後來,涉案的11人均被判刑。其中,徐光健因犯非法運輸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被判刑十二年。
-
13 #
還好遇到不靠譜的殺手 遇到靠譜的了早沒命
-
14 #
符合國內大氣候,各行各業都實行層層轉包!涉案的每個人都要感謝最下線的不殺之恩!
-
15 #
這魏傑果然黑,黑了合作伙伴,黑救命恩人
-
16 #
都想要錢,不想殺人
-
17 #
為什麼結果是主謀才判5年,最後下家如果不中止犯罪,繼續執行力了謀殺呢?主謀是主觀故意請他人謀殺他人,即使是犯罪中止,但主觀故意還在執行呀,主謀沒說放棄謀殺!為什麼才五年呢?有資深律師解答碼嗎?
-
18 #
玩工程都是這樣的,我有資質,但我就不一定做事。我拿下活了,拿一半的錢,再往下放,大包到中包,小包,但小老闆,層層轉包。到工人手裡。 一足球場,原本20萬搞定的,報價500萬,當然了,這個錢也不是我們學校個人自己的,都是各個方面的,有關的領導的
真的是中間商賺差價啊,加上這些殺手不太專業,最後剩了十萬塊錢那個肯定不幹啦,這麼危險的事,十萬塊錢,哈哈……所以目標才存活了下來,,就是這個魏傑不怕那個凌四出獄後報復他嗎?人家本來都提醒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