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心病狂”,重慶男子張某在網上認識美女主播姬某,張某為了取悅姬某,主動幫她償還債務,於是就將自己10歲的親生兒子親手捂死後,將屍體推下懸崖,製造兒子意外墜亡的假象,企圖以此來高額保險。次日張某報警稱兒子意外墜亡,最終警方查明是張某親手殺害兒子,法院最終判處張某死刑,立即執行。(來源重慶二中院)
真的是毫無人性,俗話說虎毒不食子,張某為了取悅網上縹緲的女主播,竟然親手殺害兒子,只為以此去騙保為素不相識的女主播還債,這簡直是畸形的人。
從法律上來說,張某的行為愚蠢且毫無意義。自以為殺害了兒子就能夠獲得保險,殊不知這是在異想天開。兒童的人身保險必須由父母同意,而且對於人身保險的數額,必須要符合國家的規定,按照此前國務院的規定,對於被保人不滿10週歲的,不得超過人民幣20萬元。對於被保人已滿10週歲但未滿18週歲的,不得超過人民幣50萬元。
即便是張某以兒子墜亡的假象欺騙了銀行,但後續只要是銀行查出來是受益人張某實施的殺人犯罪行為,銀行對於這種故意殺害別保險人的情況,是完全不需要承擔任何保險責任的。因此,父親張某的算盤最終肯定是落空。
但是毫無疑問,父親張某肯定是構成故意殺人罪既遂,雖然最高院曾經也明確指出,因為家庭矛盾引發的故意殺人案件,原則上慎重適用死刑。但是我國刑法中規定,對於故意殺人的行為,首先考慮是否能適用死刑,其實是無期最後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案中的張某,犯罪手段殘忍,直接捂死自己親生兒子,為了給女主播打賞還錢,連自己親生兒子都不放過的人,在為了可能對社會造成更大的威脅。
所以,在綜合張某的社會危害性、再犯可能性以及人身危險性等因素考慮,法院就直接做出了死刑立即執行的文書。張某已經在27號對的一天裡,最終被押赴刑場,執行了死刑。
主播再好看,也只是看看,可兒子就這一個,殺害了就沒有了,孩子的命難道就沒有女主播重要嗎?真的是要讓人反思,主播表演的尺度,究竟在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