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古至今,孝道一直是每個人都要銘刻於心的基本道德規範,孝順父母一方面是在報答養育之恩,另一方面是以身作則,將孝道傳承下去。
當今社會,很多年輕一輩的發展開始向城市靠攏,常在農村生活的也幾乎只有老一輩人,當他們生活難以自理時,贍養問題就成了許多家庭的矛盾。
孝順是每個人的本分,無論是出錢還是出力,在孝順這件事上應該做好自己的付出,作為兒女要及時與老人溝通,畢竟讓老人安享晚年才是最重要的。
家住湖南的劉桃三天前突然發現,弟媳陳珠將老母親周溫梅的一應物品都拿到了原先破敗的老屋中,周溫梅老人也說自己遭遇了兒媳的虐待。
已經年過九旬的周溫梅如今只能坐在輪椅上生活,三天前她不慎摔到,呼救後被鄰居扶起,劉桃帶著她去醫院回來後就被弟媳陳珠趕出了家門。
周溫梅一共有四個女兒一個兒子,自從十五年前丈夫去世後她就一直生活在兒子劉楓家中,而劉楓常年在外務工,周溫梅一直是陳珠在照顧。
周溫梅的手上還留有一些淤青,她直言兒媳陳珠對她不好,不僅虐待她還把她趕了出來,二女兒劉桃對之很是憤怒,她覺得陳珠實在是不孝。
李桃表示,這些年母親一直跟著弟弟一家人生活,老屋的徵收款以及老人家的養老金都是弟弟拿在手裡,如今卻這麼對待年過九旬的老母親。
子女贍養老人天經地義,周溫梅已經年過九旬,可陳珠卻讓她住在破敗不堪的危房之中,而自己卻住在精裝的房屋中,這確實有虐待老人之嫌。
作為兒女自然是想讓父母晚年生活幸福安康,一直照顧周溫梅的陳珠如今突然棄之不顧肯定有其原因,既然照顧了十五年,那麼陳珠也不是大奸大惡之人。
面對妹妹們的指責,陳珠也是委屈不已,她不是刻意要讓婆婆吃苦受罪,而是其他四個妹妹並沒有盡到贍養義務,她說,她一家已經單獨贍養了十五年。
李桃卻認為陳珠拿了徵收款和母親的養老金,她就應該盡心盡力地贍養,可陳珠表示,當年徵收款就只有五萬塊錢,可這十五年其他女兒就沒贍養過。
陳珠也是為了讓周溫梅的其他四個女兒盡到責任她才出此下策,她說,婆婆貌似對她的照顧十分不滿,自己無論如何付出都得不到婆婆的認可。
周溫梅的外孫劉峰表示,如今外婆居住的房子破敗不堪,屋子裡長期無人居住惡臭難聞,作為外孫他堅決不同意讓年過九旬的外婆住在這裡。
為了讓周溫梅老人的贍養問題妥善解決,當地村委會的工作人員組織周溫梅的三個女兒召開了一次家庭會議,大家共同商討周溫梅的贍養問題。
首先,陳珠一家人贍養了周溫梅十五年這值得肯定,周溫梅的其他女兒們也心知肚明,陳珠要求其他女兒贍養老人也是合情合理,但她的做法有失偏頗。
大姐劉櫻提出請個保姆來照顧老母親的生活起居,她們負責保姆的工資,而陳珠一家人則繼續負責老母親的各項生活開支,陳珠一開始並沒有同意。
她覺得保姆的生活費也是一筆開銷,她不可能只讓其他姐妹只負責保姆的工資,雙方就這個問題爭執不休,因為保姆的各項開支也沒有具體的數目。
這時,劉峰突然站出來對陳珠說,讓她今後將保姆的生活開支都列出來,由他來全權負責,也算是盡一份孝心,陳珠欣然同意了。
陳珠又提出,將來婆婆要是生病住院,她家最多出一萬元的治療費,其他費用由四個女兒均攤,後經過工作人員調和,雙方都同意一萬五這個數目。
雙方按照協商結果擬定了一份贍養協議,所有人都表示同意並簽了字,而後周溫梅老人也被接回了兒子劉楓家中,老人開心大家也心情愉悅,一家人又重歸於好。
兒女孝敬父母這是德之所向、法之所規,只要父母對自己有養育之恩,待到父母老時作為兒女就必須贍養,盡孝沒有誰多誰少,只看個人的孝心。
陳珠將周溫梅置於破敗的老房之中,潮溼而充滿黴變的屋子怕是她也無法居住,更何況年過九旬的周溫梅,無論她有各種訴求,都絕對不可以用這種方式。
而李桃四個姐妹沒有了盡到自己的贍養義務,雖說陳珠拿了徵收款和養老金,但該是她們的責任這不容推卸,錢並不是藉口,人必須有孝心。
周溫梅有四個女兒一個兒子,本該晚年幸福的她卻被置身於破敗的老屋中,這值得劉家的五個兒女反思,希望他們今後能好好贍養好老母親。
(文中人物皆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