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實,小紅書女博主曬出的老公月薪資是8.25萬,摺合年薪99萬,尚不及中金2020年115.57萬的人均年薪,公司將其停職似乎是有不合理之處,更像是在“遮遮掩掩”。
前段時間有炫富坑爹的“周吉利”,最近又冒出一個坑老公的女博主:
事情還要從7月28日晚間說起,當晚一則“90後券商交易員月入超8萬”的截圖在網上瘋傳,看圖是任職於中金公司的某90後男生開具的“收入證明”中,月薪資赫然寫著8.25萬,文末有中金公司人力資源部的紅章。
花式炫高薪一時間引發熱議,而炫耀者不是別人,正是剛剛領證才半個月的妻子,該女據傳也從事證券行業,任職於華創證券。
此女就這麼火了,大家紛紛扒出她之前在小紅書上的動態發文,才發現此人“炫耀成性”,之前曾經炫過名牌包包,亦有炫耀買均價7.95萬/平“長安悅璽”高檔樓盤的博文,而根據均價推算,她看重的152平四室兩廳的戶型,預計總價在1200萬以上。
炫耀高工資本來是一件稀鬆平常的事,誰讓人家老公有本事、有學歷、有業務能力呢?但這次僱主中金公司先急了,直接把涉事員工停職調查了,女子這次徹底是把新婚不久的丈夫給坑慘了。
中金為什麼要把涉事職工停職?僅憑8.25萬的月薪嗎?大概率不是,畢竟券商行業人均薪資較高是業內外都知道的,也不是什麼秘密,況且數據顯示,中金在2015年上市前的招股書上披露了人均年薪是125萬元,2020年和2021年的財報顯示,平均薪資是115.57萬元和98.3萬元。
說白了,不管“收入證明”中8.25萬的月收入有無水分,涉事員工的年薪也就剛剛“及格”罷了,甚至還不及公司人均收入。
一方面,中金公司人均薪資在100萬以上,這又不是什麼秘密;另一方面,涉事員工薪資又不是最高的,也就剛及格。從這兩方面講,中金將其停職調查實屬不應該。
也有一些人猜測,中金之所以把涉事職工停職,實際上是為了避免製造矛盾,畢竟社會上五六千月薪的還有一大把,人家一個月的收入就頂的上咱們一年的收入,能不製造矛盾嗎?
這個觀點不無道理,雖然中金公司不是全資國企,但股東中畢竟有中央匯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這一國有成分,而且還是佔股40.11%的大股東,高收入的披露難免刺痛普通勞動者的心——“有國有資本參股的企業,職工賺錢這麼容易嗎”?
另一原因當然也與中金公司是港交所的上市企業有一定的關係,對於股民而言,大家最為關心的是上市公司的業績、股價、市值、漲跌,持有中金股票的股民賺了也罷。
倘若是虧了,再一聯想到職工如此高的薪資,股民能“咽得下這口氣”嗎?無疑站在了股民的對立面上,製造了本可以避免的矛盾,“停職”處理也算是給股民一個交代。
“老婆曬工資老公被停職”,中金公司如此處理,大概率是出於“保密協議”的要求:
本來是圍觀網友善意的提醒,沒想到博主並未Get到網友的意思,依然我行我素,非但沒刪帖,反而反問到“上市公司會在年報裡披露員工薪資情況,他的薪資還不是沒有達到平均水平嗎”?言外之意是自己炫耀工資完全“合情合理合法”,大有炫耀到底的意思。
確實,按照相關要求,上市公司確實是要在年報中向股民或投資者披露員工平均薪資,這是基本要求。
但是具體到個人就不是這麼回事了,實際上像中金公司這樣如此大規模、在業內有一定影響力的公司,一般在入職的時候都會與每個職工簽訂“保密協議”,其中之一就包括薪酬保密條款,比如寫明“嚴格執行公司的薪酬保密要求,並提醒家屬配合做好薪酬保密工作”等類似的條款。
這次涉事員工被僱主停職調查,大概率是依據之前所簽訂的保密協議,中金公司的做法完全合理合規。
其實“停職”還是最輕的處罰,倘若違反了保密原則或《公司員工手冊》,僱主甚至可以以“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事由,依法將其開除。
透露個人薪資就被僱主開除,這並非是危言聳聽,之前就上演過類似案例,而法院一審二審均支持了僱主開除的決議:
一次偶然的機會,李某發現同崗位同事的工資是33萬,而自己只有26萬,這讓李某覺得非常不公平,於是給上司發郵件反映此事。
一審認為,李某已在入職時自願簽訂了薪酬保密協議,且員工手冊中也有類似的明確規定,因此其傳播個人、他人工資水平的行為,應當認定為“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而公司據此給予開除,是無需做出賠償的。
李某不服,後來又提起上訴,但二審維持了一審原判。最終,李某因未履行薪酬保密協議而被開除,且無法獲得經濟賠償。
從這個例子可以看出,假設中金公司的涉事員工也簽署了類似的薪酬保密協議,或者員工手冊中也有類似的規定,那麼“停職”可能僅僅是第一步,下一步給予開除處理也不是沒有可能。
這個女博主不一般,僅僅是為了在虛擬的網絡上滿足自己的虛榮心,沒成想一不小心就把自己新婚不久的老公給“坑”了,追悔已經莫及了,這不是自斷財路、自毀前程嗎?中金公司對其停職的處理完全正當。
券商、投行等金融行業工資高是業內外都知道的“秘密”,但你別拿出來炫耀啊,尤其是上市公司或者擔負著更多社會責任的國有公司,如此炫來炫去豈不是扎痛了底層摸爬滾打、低收入者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