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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老人新婚之夜,女人提一奇葩要求

簡介:

老頭子在洞房花燭夜,提出了一個奇怪的請求,他說:“不行,必須要離婚。”怎麼會這樣,到底是怎麼回事兒,讓我們來了解一下。

65歲的鄭爺爺

“我很小的年紀,事業很成功,35歲就在鎮上買房,之後認識了一個好老婆,我們相處了二十多年,我們的關係很好,原本是打算和老婆過一輩子的,但是沒想到,三年前,老婆死於一場癌症。

我有兩個孩子,他們讓我跟他們同居,起初我還到了我最小的家裡,但後來我發現,那地方離我們很近,所以我很喜歡到那個地方來打發時光。然後我就搬到了離這個國家公園數百米遠的長子家裡。

到了老二家裡,兒子媳婦都在上班,我也沒什麼可乾的。某一天,我到超市購物時碰到一位以前的同事,他告訴我,他現在天天到遊樂場裡打麻將,讓我沒事的時候也來玩兒。我認為玩牌也不錯,既能提高記憶又能結識新的人。

因此,我就到了一個遊樂園,在玩的過程中結識了很多人,包括58歲的李大媽,李大嬸和我從小一起學習過美術和音樂,因此我們倆都有自己的愛好,有一搭沒一搭地說著話。自從我和李姑姑相識之後,我發現我們之間的共同語言非常的多,於是我們就在了一起。

不久之後,我和李大嬸又結了親,我感到自己終於有了一個稱職的丈夫,可以舒舒服服地生活下去了。可是那天晚上,李大娘告訴我,他的小兒子去年還了三十萬的債務,她把所有的存款都花光了,還清了二十萬。

李大媽說:“老鄭,我們已經結婚了,孩子就是你的孩子,你能不能幫他把那二十萬的債務給他,你不是告訴我,你還有一份退休金嗎?”我一愣,李阿姨的這個請求很奇怪,我記得我和李阿姨是最近才見面的。

她問我的積蓄,我就說了,李姑姑對我非常好,我們也就在一起了,這是李姑姑的“計劃”,她和我結婚,就是為了讓我給她二十萬,讓她幫她的孩子還上債務。

這麼一想,李大媽真是太有城府了,有點操之過急,我們才剛剛成家,就要20元,我怎麼可能會同意,於是跟李大嬸說:“不行,那是我好不容易存下來的,二十萬也不少,你兒子現在年紀還小,以後有錢自己去還。”

李大媽怒道:“老鄭,你要是不同意,我今天晚上就在大廳裡睡覺。”我也沒有料到李大媽會這麼說,頓時氣不打一處來,我可不能縱容李大嬸,否則她會以為我好欺負。

誰知道,我和李阿姨才剛剛成親,就鬧了一場,李阿姨非要我給她二十萬,我們無法交流,最後我決定和李伯母離婚,因為我認為婚姻不是一種交換,李伯母和我是有目的的,如果沒有真正的愛情,那以後也不會有什麼好結果,所以李伯母不適合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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