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針對專項資金管理的相關問題,事業單位應該高度重視,通過制度建設、內部控制、預算管理、監督管理和績效評價等措施,不斷提升專項資金管理水平。
一、事業單位專項資金管理存在的問題
1.專項資金管理制度不健全
事業單位的專項資金管理包括幾個常規步驟,如預算編制、申報資金、撥付資金和使用資金等。一般情況下,事業單位專項資金的使用一直秉承著專款專用的原則,事業單位在使用專項資金的過程中,必須科學合理且合法合規。雖然事業單位專項資金管理工作已經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經驗還有所欠缺。隨著我國社會經濟快速發展,事業單位的專項資金越來越多,但是專項資金管理體系建設卻慢了一步,沒有建立起完善的專項資金管理制度。專項資金的使用範疇和涉及的領域都非常廣,不同項目面臨的情況又存在很大差別,所以專項資金管理制度還有待優化。事業單位制定的相關制度,都比較籠統,沒有對專項資金進行精細化的預算管理工作,資金收支管理也比較粗放,缺乏規範的使用和支出標準。目前,財政部門在專項資金管理過程中,更加關注專項資金的申報審批,但是對專項資金的實際使用情況不太重視,沒有對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有效的監督管理,導致專項資金的使用效率一直無法得到有效提升,還可能造成專項資金浪費。
2.專項資金內部控制不完善
事業單位雖然也建立了內部控制制度,但是沒有針對專項資金制定專門的內部控制制度。由於缺乏科學合理的內部控制措施,使得專項資金的使用過程不夠清晰,難以提升專項資金使用的有效性。由於專項資金往往來自上級主管部門或財政部門的專項撥款,因此事業單位的專項資金管理非常嚴格。事業單位在申請和使用專項資金的過程中,必須接受嚴格的監督審核,明確專項資金的使用方向和使用範圍;通過規劃專項資金的使用目標和使用用途,避免專項資金在使用過程中出現偏差。然而,部分事業單位在使用專項資金的過程中,沒有嚴格按照計劃來執行,出現了挪用專項資金的情況。與此同時,部分事業單位的專項資金管控還比較薄弱,沒有針對不同項目的專項資金進行有效管理。
3.缺乏健全的監督管理機制
大多數專項資金的支出都是通過財政統一支付的方式,確保了專項資金支出的規範性。然而,該方式也可能對專項資金的使用帶來一些影響。首先,專項資金一般都是專款專用,由財政部門統一撥付,但無法保證專項資金的使用符合專款專用的規定,所以專項資金可能出現濫用的情況。其次,從資金撥付的角度來看,相關監督機構在構建績效評價及監督管理制度方面還需要加強;對工作規劃和監督重點還需要明確;績效評價和監督管理等具體工作有待進一步落實。再次,部分事業單位特別是規模較小的事業單位,未設置專門的內部審計部門或專項資金審計機構。因此,緊緊依靠專項資金自查很難發現問題,財政部門和審計部門也無法通過有效的流程來評估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最後,沒有建立監督管理機制。有效的監督管理機制能讓專項資金使用過程更加公開透明,但是由於缺乏相關機制,導致了專項資金管理工作的透明度不足。
4.專項資金的預算管理不夠科學合理
事業單位在開展專項資金管理的過程中,很少通過預算管理來提升專項資金的使用效率。有些事業單位雖然也在不斷完善預算管理機制,對專項資金管理流程進行優化,但是總體來說,專項資金的預算管理工作成效不佳,沒有達到預期效果,導致專項資金的申請、審核和使用等環節出現一些問題。事業單位專項資金的預算管理工作缺乏科學性和合理性,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事業單位在申請專項資金之前,沒有進行預算立項,或者預算立項不夠完善。比如,在某些項目中可能會出現大量的人員經費和業務招待費,但是在項目預算編制時沒有考慮到的,導致項目資金支出超出預算方案。其次,部分事業單位在預算執行的過程中不夠積極,缺乏足夠的執行力,導致專項資金的預算管理工作流於形式,預算管理措施難以落實到位,預算管理的積極作用也大打折扣。最後,事業單位專項資金在進行預算管理時,對相關信息的收集和分析不足,導致部分關鍵信息遺漏,影響到預算管理工作質量。
5.不注重績效評價工作事業單位
在績效評價過程中,制度建設一直不夠完善。部分事業單位甚至沒有建立完善的績效評價制度。大部分事業單位在申請專項資金時,沒有將績效管理理念融入專項資金管理。一方面,事業單位和財政部門在進行專項資金申報和審批的過程中,都比較缺乏績效管理理念,對績效評價工作不太重視。事業單位在進行預算編制時,常常將項目預算編制外包給第三方機構,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沒有參與預算編制,因此對項目的實際情況不太瞭解。一旦預算方案審批通過,事業單位在不瞭解項目預算的情況下,就直接啟動項目建設。另一方面,事業單位和財政部門在項目完成後,沒有開展績效評價工作,導致資金使用效率不高,事業單位也無法發現項目存在的問題。
二、事業單位專項資金管理的優化措施
1.加強專項資金管理制度建設
事業單位不斷加強專項資金管理,但是部分單位的專項資金管理制度不夠健全,缺乏有效的管理機制和規範措施。對此,事業單位要加強制度建設。事業單位要想完善專項資金管理制度,應當考慮到各行各業、不同領域的差異性,不斷完善專項資金管理制度,從而適應各類專項資金的使用要求,逐步實現專項資金管理的標準化、流程化、規範化和專業化,並且提升專項資金管理制度的可操作性。事業單位在完善專項資金管理制度時,要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不斷完善專項資金管理制度,保證專項資金在資金申報、立項和審批、資金使用等流程中,依據專項資金管理制度嚴格執行,確保專項資金使用流程的規範性和合理性,避免出現違規問題。事業單位應該加強對財務人員的業務培訓,明確財務人員的職責,加強財務管理,嚴格把控財務支出。這樣才能保障專項資金使用的安全性和合理性,提升事業單位的公共服務質量。
2.加強專項資金內部控制管理
近年來,事業單位逐步加強專項資金管理,不斷完善內部控制管理體系,進而提升專項資金的使用效率,保證專項資金按照相關規定使用,避免專項資金被侵佔或挪用等情況發生。事業單位要想進一步加強專項資金內部控制管理,需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方面,事業單位在專項資金的使用過程中,需要嚴格按照國家相關規定來執行,對各項不同的業務資金進行分類管理和單獨核算。針對每一個不同的項目,要加強精細化管理,制訂詳細的管理方案,避免專項資金被挪用或佔用等違規行為,不斷提升專項資金的使用效率。另一方面,事業單位要加強對專項資金使用全過程的管控,分析資金使用過程中可能存在的風險點和薄弱環節,並且採取相應的解決措施。比如,在使用專項資金進行物資採購的過程中,要嚴格遵守政府採購制度和流程,避免在物資採購過程中出現不合理開支,保證專項資金使用的合理性。
3.加強監督管理財政部門
一直在加強對事業單位專項資金的監督管理。事業單位建立有效的監督管理機制,有利於提升專項資金使用效率,並且規範資金使用流程;建立專項資金的監督管理機制,有助於做好專項資金管理工作;對專項資金使用的全過程進行監督管理,確保專項資金的使用方向、使用範圍、支付進度等符合相關要求,從而達到預期效果。首先,事業單位要加強對專項資金的內部審計和外部監督,對專項資金進行審核,從而保證專項資金合理使用。其次,完善獎懲機制。事業單位要不斷完善獎懲機制,從而加大專項資金管理的約束力。對於實現預期效益的專項資金使用部門,要給予一定獎勵;對於違規使用專項資金或專項資金的使用效益較差的部門,給予一定懲罰,從而杜絕隨意侵佔或挪用專項資金的違規行為。最後,加強風險管理。事業單位在使用專項資金的過程中,面臨很多風險問題。通過加強監督管理,能夠有效防範各類風險,確保專項資金使用的安全性,避免專項資金流失等問題。
4.加強專項資金預算管理
事業單位需要不斷加強預算管理,從而促進專項資金高效使用。事業單位要加強預算編制,選擇合適的預算編制方法,不斷加強專項資金管理。但是,部分事業單位採取的預算管理模式缺乏科學性、合理性,甚至直接照搬其他單位的預算管理辦法。由於不同事業單位和不同專項資金項目,面臨的具體情況有所區別,因此,事業單位在建設預算管理體系的過程中,需要結合實際情況,而不能盲目地參照其他單位的制度。只有這樣,事業單位建立的專項資金預算管理模式才具有科學性和合理性。首先,事業單位在進行預算編制時,需要考慮單位的實際情況及項目規劃,保證預算編制的合理性。在預算編制過程中,要突出重點,保證重點項目順利開展。其次,事業單位要進一步細化專項資金的使用計劃,保證項目資金分配的科學性和合理性。比如,專項資金中所列支的業務招待費及人員經費等開支,需要進一步審核,確保各類費用支出符合相關規定,從而提升專項資金的使用效率。最後,加強專項資金的預算執行,提升預算執行工作的透明度,加強對專項資金使用過程的審核,保證專項資金使用的安全性和合理性。在審核過程中,要及時查找和發現問題,並且採取解決措施,從而保證專項資金嚴格按照預算方案使用。
5.加強績效評價事業單位
在開展專項資金管理的過程中,需要加強對專項資金的績效評價,從而提高專項資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專項資金在申報、預算、審批、使用過程中的規範性。在進行項目申報時,要符合國家相關發展規劃,明確各項目的實施目標和預期效益,保證項目立項是科學的、合理的。項目論證要符合可行性要求,避免專項資金浪費等問題。事業單位在申報項目時,要明確項目的績效目標,為專項資金使用提供參考。在項目實施過程中,要加強對項目資金的監管,嚴格按照項目進度來支付各類成本費用,避免造成資金閒置和浪費。項目負責人要及時跟蹤項目進度,加強對項目的監管,及時收集和整理相關信息,並按時彙報給財政部門。財政部門不僅要加強對項目申報方案的審核,在項目實施階段也要進行跟蹤管理,檢查項目進度和資金使用情況,避免出現資金浪費的情況。在項目完成之後,事業單位和財政部門要對項目進行竣工驗收,並對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績效評價。
結語
績效評價結果作為下一年度分配財政資金的重要參考依據,同時與事業單位相關人員的業績掛鉤,從而發揮績效評價的約束和激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