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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8日下午2點,一個男子站在一棟三層居民樓的樓頂俯瞰著周圍幾十棟出租屋,這裡是城中村,樓與樓之間相隔很近,正常人可以來回在樓頂穿梭,從一棟樓跳到另一棟樓一點兒也不費勁。

男子站在樓頂張望了一陣,順著兩棟樓之間狹小的間隙向下爬,來到二樓將窗戶拉開進入廚房,順手拿起砧板上的菜刀,由於動靜太大,出租屋裡的女孩衝進廚房。

看到有人闖入自己家,女孩嚇得大叫,趕緊關門試圖將男子攔在屋外,可是由於力量太小,被男子衝進臥室。

男子用刀抵住女孩的臉,讓她不要叫喊,隨後男子將床單撕成布條,綁住女孩的雙手,強行與她發生了關係。

第一次這麼輕鬆就得手了,男孩很吃驚同時也很緊張,連續一個月都沒睡踏實,直到他確定女孩沒有報警,膽子又大了起來,決定故技重施。

4月6日下午2點左右,正在出租房裡躺在床上看書的小俐聽到廚房傳來響動,還沒來得及下床就看到一個拿著刀的男子從廚房衝出來,男子非常熟練地將小俐的手腳捆綁後與之發生了關係。

結束後,男子發現小俐的手機功能很全,又能看電視又能上網,就把自己只能打電話的手機與小俐的智能機交換,把手機卡插入小俐的手機,把自己的手機留給小俐後溜走。

4月10日,小俐的鄰居也闖進了不速之客。

凌晨2點左右,兩個女孩已經入睡,突然房間的燈被人打開,兩個女孩大聲尖叫,男子拿著剪刀靠近,用毛巾將兩個女孩手腳捆了起來,矇住兩人的眼睛後開始在房間裡翻找財物。

這棟樓基本都是外來的打工妹,男子知道兩個女孩沒什麼錢,之前他其實曾來過一次,結果兩個女孩比他還要窮,當他看到兩個女孩桌上的照片便一直惦記著故地重遊。

搜索一陣後,男子沒有找到錢,便開始脫兩個女孩的衣服,女孩嚇得大叫,他掐住兩人的脖子,威脅道:“再敢叫就掐死你們!”

女孩不敢再喊,但會扭動身子試圖阻止男孩進入,並勸告男孩:“你還小,我們都比你大,你不要再這樣子,不如我們認你當弟弟,以後有什麼困難可以找我們幫忙,你現在走,我們不報警。”

女孩的勸說奏效,男孩被說動了,放棄了進攻,還保存了兩個女孩的電話號碼,保存的名字為三姐和四姐。

臨走前還好心提醒兩人說:“前幾天隔壁家被人搶了,姐姐們最好小心一點,不要住在這不安全的屋子裡。”

女孩問隔壁的事是不是男孩乾的?男孩想了想沒有隱瞞,承認是自己乾的。

4月15日下午,女孩小菲正在出租屋裡看電視,看到一個男孩趴在窗戶上,小菲沒有在意以為是找人的,沒想到對方竟然將窗戶扒開衝了進來,手裡還拿著小刀,男孩進屋後便強行與小菲發生了關係。

事後,男孩威脅小菲不要報警,並向其索要手機號,當著小菲的面將手機號碼保存,名字為“喜歡”。

4月20日凌晨,小菲家不遠處的一間出租屋內一個名叫小夢的女孩遭人入室強J,事後保存了小夢的電話號碼。

4月22日,三姐、四姐在朋友的勸說下報警。

次日,警方將採花賊抓獲,令警方沒有想到的是,這個強J了6名女孩的採花賊竟然只有14歲。

男孩名叫朱海,讀完三年級就輟學跟著父母去打工,一開始跟著師傅學理髮,後來又開始學廚師。

朱海年紀雖不大,但卻很有心機,每次作案都會攜帶計生用品,事後會向受害人索要電話號碼。

保留對方的電話號碼是為了防止被害人報警,作案的幾天後朱海就會給受害者打電話詢問對方有沒有報警。

其實一開始朱海只是想偷點錢,直到他發現這些女孩都長得很漂亮,遂起了財色兼收之心。

1米6出頭的朱海不但狡猾而且膽子大,作案從不挑時間,白天和晚上都敢出手。

但是他也不屬於壞到骨子裡的那種,有時候受害者求他不要把生活費都拿走,他也會同意。

從不把人逼上絕路,但是想求他不要侵犯自己就比較難了,財可以不劫,色是一定要劫的。

更讓警方意外的是朱海就住在受害女孩的附近,而且他打工的地方也離家不遠,都說兔子不吃窩邊草,朱海偏偏反其道而行之。

朱海還從不曠工,每次都是趁下班或者休息的時候才出去作案。

除此以外,朱海還很喜歡上網,大部分時間都泡在網吧,據他交代很多作案的手法都是從網上學來的。

每次作案他都會把用完的計生用品隨身帶走或者扔出窗外,這樣警方就無法從鑑定精液來破案。

飯店的老闆說:“他不像個壞小孩,看起來還挺老實,不過他很聰明!”

飯店的其他服務員聽說朱海的罪行時也紛紛露出了吃驚的表情。

飯店老闆還透露出一個消息,朱海在飯店裡只幹了一個多月,老闆就看出朱海作案跟他的家庭有很大的關係。

“上次發工資的時候,朱海媽媽把所有的工資都給拿走,我還跟她說,孩子已經工作了需要開銷,不能再像以前那樣卡那麼緊,可是她不聽!”

老闆還回憶說:“有一天晚上看到朱海被人打了,打他的人說是來要債的,可當我問朱海時,他堅持說沒有欠債!”

一個14歲的少年犯了如此成年化的案子,說明他的心智過分成熟,但在受害女孩的懇求下他可以放棄到手的戰利品,又說明他童心未泯,骨子裡還有一絲善意存在,那麼究竟是什麼原因造成他犯罪的呢?這個問題值得我們深思。

由於未成年的關係,法院會對朱海酌情輕判,但就算減刑也免不了身陷囹圄,本該在學校裡吸取知識的少年,到頭來卻面臨在監獄裡成長的窘境,不得不說社會也有其“失職”的地方。

小學3年級輟學在家,14歲出社會打工,未成年的年紀可以自由進出網吧,有機會去接觸那些網上的不良信息。

這些都是值得商榷的地方,也說明我們對預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還存在很多不足。

未成年人犯罪的比例一直處在逐年上升的階段,校園霸凌、小偷小摸……

這些都值得我們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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