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的話:奇文共欣賞,疑義相與析。關於讀書,陶老師太有發言權了,他讀書的故事和經驗可是很有借鑑價值。
性格不是孤僻的我上小學的時候就不好圍群湊熱鬧,一起玩耍的夥伴少得可以忽略不計,卻是格外喜歡讀書。似乎對書有一種與生俱來的親近感;似乎從小就知道讀書也是與自己相處的一種方式。
印象中的那時候,大街小巷到處都有租賃畫書,就是連環畫小人書的攤位。偶爾有三五分錢,我不會和同齡人一樣買只冰棍解饞,而是去租賃一本畫書看。坐在露天路邊畫書攤位的板凳上一絲不苟地看畫書,成了我年少記憶中最清晰鮮明的畫面。那些畫書給我帶來的快樂充實,多年以後回想起來,就有一種曾國藩所說的:“聲出金石,飄飄意遠”的感覺。看的什麼內容的畫書絕大多數印象模糊,不記得了,但卻讓我有了喜歡讀書的愛好。
有人說,書非借不能讀也。而我年輕時就固執且堅決地認為,書非買不能讀也。因為信奉“好記憶不如爛筆頭”的我“不動筆墨不讀書”。自覺地認為,書越看越透。書只有動筆閱讀後才是真正屬於自己的。讀的書越多,心中的感想就越多。在看到自己膚淺渺小無知的同時,眼界似乎更加開闊。讀書之美在於一種意境。讀書的時候,常常會讓人在文字魅力之外,感受到一種最撫凡人心的生活的況味,尤其是讀到忘我的時候,整個身心浸潤其中,心靈彷彿得到淨化。無意中,讓我們在塵世中擁有了一份足以抵禦庸俗不堪的清雅,一種精神上的慰藉。“書卷多情似故人”。人的心靈在讀書中得到撫慰,人的品格在讀書中得以昇華。真的是“外物之味,久則可厭;讀書之味,愈久愈深。”沒有比讀書更持久的愜意滿足了。
陸游寫過這樣一句詩:“人能不食十二日,惟書安可一日無。”多年了,“讀未見書,如得良友;讀已見書,如逢故人”的我與書為伴已是常態。如果眼前沒有書,手裡沒有筆,總覺得沒著沒落。習慣於在看書的時候,把當時的所思所想所感所悟隨手在書的空白處記下來,生怕稍不留神,這些最為原始真實的收穫倏爾而逝,如同沒有出現一樣。由此,我的書輕易不外借。如果遇到和我一樣喜歡這本書的,我寧肯買一本新的送給他……
說白了,讀書不是什麼清高事,讀書就是過日子。要讀的書一定要買回來,聞著書香尋找自己心儀的好書,這是我年輕時就養成的習慣。有的書,你不買就會忍不住。不買,就覺得錯過了什麼不可彌補的重要東西,還是要買,必須買的。不是你需要,而是你覺得你需要,自己應該有。由此想起了“有餘財,必以購書”(章太炎語)的英年早逝的國學大師、新訓詁學的開拓者黃侃所說的:“買書之樂,便在打開包裹一閱之時……”那種感受是非親身經歷者不能體會一二的。沉浸在一閱快樂的同時,往往會感到心虛緊張,甚至汗顏慚愧。自己讀的書太少,不知道的太多了!對清朝張月樓《自懺》詩“自家慢詡便便腹,開卷方知未讀書”有了切身感受……
小時候讀書,看的是故事,成年了再讀,看的是自己。習慣無需提醒,書是不死的東西。手邊有書,隨時可讀。讀書才是天下最好的、最美妙的事情。其餘的重不重要,都不要了。多年來喜歡讀書,有一種感覺,那就是你需要的一切,都在書中。而好的作品總會給人一種好奇神秘感,需要全神貫注,更需要眼神、內心與文字交流。在不同年齡階段,不同心境時閱讀理解是不同的。但有一點是一致的,那就是有味道,耐人尋味,發人深思。書的形態也許各異,這沒有什麼,重要的是我們讀書者的感悟,融會貫通,學以致用,使其成為自己知識積累的一部分。就像“薔薇花兒開,暗香透風來”,很有“得半日之閒,可抵十年塵夢”的感覺。
梁實秋說過:“人生到了一個境界,讀書不是為了應付外界所求,不是為人,是為己。”此言甚是。因為那些好書會逐漸在人的心靈裡建造一個王國,通過讀書洞悉自己的無知,更加清醒地認清自己。喜歡讀書的我們常常會有這樣的體會:讀一本書,總會被某一個句子所感動,甚至影響很深;因為書中的一句話,會對生活、人生有了新的感悟……正所謂:開卷有益,讀書使人明智。
人這一生,活的就是一種煙火氣。不難為自己,不遷就他人,做自己喜歡且必須做的事情,才會逐步接近活出自己想要的樣子。生活的理想,就是為了理想的生活。對我來說,安於一隅,埋頭讀書,不斷豐富充實自己則是唯一的選擇。因為仔細想來,大半生所有的快樂加在一起,都不如在書中得到的歡愉欣悅多……
壹點號潭水流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