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傳統的印象中,一個男人就應該頂天立地,說一不二,但在日常生活中,男人也有身不由己的時候,生活中的事情,往往情況複雜。
就有這麼一名男子,他和前妻之間的感情破裂,兩個人選擇了離婚,他們倆還有一個孩子,他們離婚之後,孩子跟著他的母親生活。
他和前妻白手起家,自己開了一個小公司,在起早貪黑的工作和生活中,他們的公司有了效益,兩人的日子也變好了。
他們有能力後,招了幾個新員工,他的前妻就回歸了家庭,在家專門照顧孩子。
她自己是願意的,因為自從孩子出生之後,她為了忙公司的事,都沒有好好和孩子一起相處過,公司情況變好了,她也終於有了自己的時間,她想把孩子缺失的愛都補回來。
她的想法很好,但現實總是不太容易,她和孩子之間的感情變好了,卻發現和丈夫之間的感情變壞了。
他以工作忙為藉口,經常不回家,一開始,她還會打電話問問情況,後來她也不問了,反正她覺得這個丈夫有沒有都一樣,她只要守著孩子過日子就可以了。
兩人之間好像在鬥氣,誰都不服誰,後來情況發展得很惡劣,他回家的次數越來越少,而她卻表現得越來越不在乎。
就這樣,兩人覺得這樣的生活很無趣,比搭夥過日子的人還無聊,他們商量過後,決定離婚。
她說自己什麼都可以不要,但兒子必須跟著她生活,沒有了錢,她可以自己去掙,沒有了兒子,她就會看不到生活的希望了。
他還是不忍心看著她們母子落魄,畢竟也是自己的孩子,他把房子給了前妻,還給了她一些錢,讓她們母子能夠無憂生活。
很快他就找到了一個新的女友,並結了婚,可她的日子卻不是那麼好過,雖然她有點積蓄,但也不能坐吃山空,她找了一份工作,早出晚歸去上班,和兒子見面的時間也短了。
他得知他們母子過得並不好,總想補償他們一些物質上的東西,可是總也找不到機會。
當他和現任妻子在大街上走時,正好看見迎面走過來的是自己的兒子,他想叫住兒子好好聊聊,但看著現任妻子在自己身邊,他還是和兒子擦肩而過。
他的內心十分煎熬,他想和兒子親近,又不想讓現任妻子不開心,最後他把錢扔在地上,讓兒子去撿。
他轉頭看了看兒子,然後擦了擦眼淚,繼續和現任妻子向前走,一點都沒讓她看出來,其實他的心裡五味雜陳。
作者觀點:
文中所述的這名男子是身不由己的,他想幫助自己的兒子,但是他又怕惹現任妻子不高興,他這麼考慮,可能是正確的。
但是他這麼做也可能是錯誤的,他組建了新的家庭,結婚之後他掙的錢就是他和現任妻子的共同財產,他想給兒子錢,可以主動和現任妻子說清楚,大家都是成年人,不會為難一個孩子,而且這麼做代表了他對妻子的尊重。
他把情況想複雜了,如果他的妻子是一個通情達理的人,他完全可以坦蕩地把兒子介紹給妻子認識,當著現任妻子的面給兒子錢,這麼做的話別人也挑不出什麼問題。
他雖然和前妻已經沒有了關係,但孩子是無辜的,孩子的成長需要父愛,他不該因為有了新的家庭就忽視了自己的孩子,希望他能夠妥善安排好一切,不要讓孩子感到委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