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溫天氣下,一些放在車內的日常生活用品,都可能在暴曬高溫下,變成“危險品”。消防部門在高溫天氣下進行了相關模擬實驗。
夏季高溫
謹防車內日用品變“危險品”
杭州消防救援支隊進行的高溫實驗中,氣溫接近 40 攝氏度,烈日下,轎車車內溫度很快升至 62 攝氏度,消防員用熱成像儀測溫顯示,被太陽暴曬的車內儀表臺表面溫度高達89攝氏度。隨後,消防員將多個一次性打火機放進私家車儀表臺上,觀察高溫下的變化。
實驗開始不到一分鐘,就有一個打火機率先發生爆炸。很快,五分鐘時間內,放置在車內的打火機全部爆炸。
杭州市消防救援支隊 楊博軒:夏季高溫,車內溫度極易達到 60 攝氏度以上,在高溫的情況下,打火機裡的氣態丁烷溫度越高,膨脹越快,裡面的壓力就越大,就會形成爆炸。
連雲港消防救援支隊重點進行了老花鏡和充電寶的夏季車內存放實驗。當天氣溫為 35 攝氏度,車內溫度很快超過 50 攝氏度。實驗發現,經過十分鐘暴曬後,放在儀表臺上的充電寶外殼開始軟化,並出現大量白色氣泡。大約 20 分鐘後,充電寶一側很快有火苗出現。若不是消防員及時撲滅,極有可能引燃車輛。
連雲港市緯五路消防救援站副站長 雷李俊:大部分充電寶的主要材料是鋰電池,它的化學性質非常活潑,放置在車內經過長時間的高溫炙烤,被重物壓砸穿刺,被我們的汗液浸溼從而短路,都容易引發自燃或爆炸。
實驗中,當老花鏡的聚光點落在了車座上,皮革材質的車座表面很快被燒蝕出一個黑洞,不斷擴大,並冒出縷縷白煙。
連雲港市緯五路消防救援站副站長 雷李俊:老花鏡和放大鏡都有凸透鏡的效果,聚光的時候最高溫度可以達到 300 攝氏度以上,所以它能夠引燃大多數的可燃物質。
消防特別提醒,烈日下,陽光照射到一些瓶裝水上,特定角度下也會出現類似凸透鏡的焦點效應,成為火災隱患。夏季車主應儘量減少車輛露天暴曬時間,不要將打火機、碳酸飲料、老花鏡、充電寶等物品留在車內,以防發生意外。
(科普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