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不僅意味著兩位新人的愛情修成正果,還意味著一個新家庭的誕生,這讓他們成為自己家庭的主導,接下來的任務就是建設好家庭。
一個家庭的完整很簡單,只需要夫妻雙方保持著對彼此的感情,這本很簡單很基礎,可在一些薄情寡義的人身上,卻顯得那麼的困難。
感情來之不易,婚姻又何其神聖,可總有人對婚姻抱著親慢而無所謂的心態,甚至對於血脈親情也能棄之不顧,沒有責任心也沒有道德底線。
家住湖南新邵的田麗一家人最近心情很是複雜,只因離家出走十一年的田光良突然回到了新邵,田麗和妹妹田華一心想找他問個清楚。
十一年前,時年十六歲的田麗突然從母親的口中得知父親田光良離家出走了,獨留母女三人相依為命,如今田麗都已結婚生子了。
田麗說,當初她並不知道父親為何會拋妻棄女,可到了後來她也逐漸明白田光良是在外有了別的女人,她曾在短視頻平臺上不止一次地看到父親在上面“秀恩愛”。
這些年田麗和妹妹田華也沒想過找回田光良,田麗表示,自己對父親的感情並不深刻,從小都是跟著奶奶長大,可既然他回來了,就應該有個說法。
這十來年田麗早已經習慣了父親的缺失,可她難以釋懷的是去年奶奶過世,她已經想方設法地通知了田光良,卻不見他回來參加葬禮。
愛情之所以神聖,是因為它保持著純潔性,人不能為了所謂的感情不顧一切,婚內出軌已然是為道德法律所不容,更何況田光良拋妻棄女。
十一年的缺失,田光良已經在這個家沒有位置,他的消失已經為田麗母女三人所接受,但如今他又現身新邵,十一年的恩怨也應該了卻了。
田麗從姑姑田敏口中得知,田光良回到新邵後看望過她們,姑姑田敏對弟弟的行為也痛心疾首,她這幾年一直都在幫襯著兩個侄女。
然而畢竟是自己弟弟,作為姐姐的她也不好強行插手,她一方面勸告田光良好好與女兒們協商,一方面將田光良的電話號碼給了田麗。
田光良的妻子郭春華曾對丈夫的出走很長一段時間難以釋懷,田光良離去的前幾年時間裡她甚至一度想過輕生,為了女兒們她堅持了下來。
郭春華是個傳統樸實的女人,她抱著“好女不嫁二夫”的想法一直沒有再找,婆婆去世後她徹底對田光良死了心,於是去法院申請了離婚。
田麗和田華按照田光良短視頻上的線索找到了他的住處,在鄰居們的幫助下她們見到了田光良如今的妻子謝芳,以及謝芳的女兒。
雙方對彼此都有所耳聞,相見之下頗為尷尬,謝芳還是禮貌地讓田麗姐妹進了屋,而謝芳的女兒還想為母親辯解什麼,卻被田麗說得啞口無言。
其實田麗和田華此行的目的不是讓田光良迴歸,而是說清楚一些贍養和財產歸屬問題,她們對田光良早已死心,不再想讓他出現在自己的生活裡。
郭春華如今居住的房屋是一套安置房,由於當初她並未離婚,這套房產的戶口還是在田光良頭上,可從始至終都是郭春華出的錢。
田麗擔心田光良此次回來是為了爭奪這套房產,這才找田光良說個清楚,田光良也在田麗到來後不久回到了家中,面對兩個女兒,他言語實在冷漠。
田光良毫無愧疚之感,有的只是一種被打擾的感覺,他直言他不會爭奪那套房產,也不會要求兩個女兒今後贍養他,一副理直氣壯的樣子。
提起當初為何會離家,田光良解釋說是與哥哥發生了矛盾,侄子追著將他打出了新邵,他是不想回去也不敢回去,這樣的解釋無力而又蒼白。
最終,雙方達成協議,田光良放棄新邵的房產,田麗和田華今後也不需要贍養他,雙方就此斷絕往來,不再打擾各自的生活。
十一年的缺失,田光良違背了道德也背離了法律,婚姻存續期間,他與謝芳的共同生活屬於非法行為,可田麗和田華也不打算追究。
關於田華的撫養費一事,田光良更是厚顏無恥,他只說自己負債累累,若想要房產他就不給撫養費,考慮到母親,田麗也同意了。
郭春華在這段婚姻中備受傷害,她不僅要承受精神上的折磨,還要拉扯兩個女兒長大,為人母她盡到了責任,為兒媳她也盡了孝心。
事已至此,田麗和田華只求田光良不要再進去她們的生活,田光良樂得如此,可人在做,天在看,他的不忠不義總會迎來相對的報應。
(文中人物皆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