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現在社會的發展,科技的進步,便捷支付的興起讓人們在日常生活中很難再看到現金,手頭如果有大筆現金也會想著把錢存到銀行,畢竟大家都認為錢存在銀行最安全。
你有沒有想過會有這樣的事情發生,有一天你存在銀行的所有錢都沒有了,而且你還毫不知情。
李女士在之前四月份的時候,因為自己要出國去處理一些事情,所以就把手裡的積蓄盤點了一下,差不多有1000多萬。由於只是出差工作,一下子也用不了那麼多錢,她就將一千萬就存入銀行,自己手裡留下一部分用於出差期間的花銷。
李女士來到銀行,在工作人員的指引下辦理了一張銀行卡,並將1000萬存入了進去。在處理好這一切之後,李女士前往了機場飛往了國外。
四個月之後,李女士忙著手頭的工作回國。由於接了一個新項目需要一大筆資金,李女士就到銀行去取出之前存在銀行的一千萬,而銀行工作人員的一句話讓李女士當場差點暈過去。
銀行工作人員告知李女士士:你卡里只有六毛二分錢,沒有一千萬。
李女士剛開始還不相信,以為是銀行工作人員查錯了,要求工作人員再次查賬,結果還是相同的。
李女士覺得,她把錢存到銀行是覺得相對安全,現如今卻被告知存的錢沒有了,這讓她很難接受,當即大聲的質問銀行人員:我的錢去哪裡?
銀行工作人員表示:李女士並沒有權利去了解銀行資金的流動,聽到這樣的話讓她更加氣憤,於是李女士就撥通了110報警電話。
當警察叔叔到達銀行以後,銀行人員也是立馬來了一出變臉的表演,完全沒有了當初的狂妄,而這也讓李女士更加確信自己的存款“無緣無故的消失”不正常。
民警對相關工作人員進行了詢問,銀行人員也是不敢有絲毫的隱瞞。
此時,一個驚人的陰謀浮現至眼前,後的我的假簽名的一個授權委託書把我的錢全給轉走了,但是我是完全沒有見過這個所謂的委託協議,是完全不知情的。
經過了解後得知,李女士存入銀行的一千萬被銀行的一位男士韋某轉走了,於是警察叔叔很快找到了韋某,讓他坐在了屬於他的小板凳上。
韋某交代稱,這一切都是他聯合武漢一家信託公司做的,他讓這家信託公司偽造了一份信託協議,其後就是利用自己在銀行的身份,所以就能光明正大的去操作這件事情。
僅僅用了兩天時間,他們就將李女士的一千萬轉得一乾二淨,至於還有一天81次的最高轉賬記錄。
更可怕的則是,這樣的操作讓李女士一無所知,連銀行扣款的短信消息都沒有收到過,不得不說這傢伙手段確實高明。
事情真相大白了,那麼李女士的錢究竟找誰要?
相信很多人會認為,要錢當然是找這家銀行要啊,畢竟是他們的人員造成這樣的損失。
可是事情並非人們所想的那樣,銀行方面卻表示並不知道此事情,更不會負責賠償。
李女士可不能讓自己辛辛苦苦賺來的錢就這麼沒了,直接就跟銀行對簿公堂。法庭的判定也是讓人瞠目結舌,說這一切都是因為李女士洩露個人隱私所造成的,所以責任全部都由她承擔。
這可把李女士氣得要炸了,明明是銀行洩露了自己的隱私,如今卻成了自己的過錯,於是便提起了第二次的訴訟。
而二審的判定也是讓李女士寬慰了一點,判定銀行賠付李女士450萬和四個月的存款利息,雖說距離1000萬人差很多,但眼下也是最好的一個結局了。
不過,李女士也表示會繼續地追究到底。
筆者觀點:
錢存在銀行都能“自己長腿跑了”,那以後還怎麼敢再把錢存在銀行呢?
首先,這整件事很明顯是銀行內部管理上存在問題,是典型的“監守自盜”。單純的就拿轉款時的簽名來說,即便是別人模仿得再像,銀行工作人員也都應該能憑藉著專業知識辨別出來。
再者說,這麼大額的轉款僅憑一個委託書就給辦了,完全進行相關審核,這難道不是銀行的過失?
其次,人們常說”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即便李女士能夠諒解銀行的過錯,但銀行方面至少要拿出一個解決問題的態度,而不是把自己的責任推得一乾二淨。
逃避解決不了問題,只會把事情鬧得越來越大。
最後,人在做天在看,不要因為一時的僥倖而有恃無恐。明知故犯,遲早要為自己的所作所為承擔相應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