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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天的庭審中,控辯雙方進行了激烈的交鋒,一方指控勞榮枝“主觀惡意極深”,積極參與一系列搶劫殺人案中,同樣系主犯,罪不可赦。另一方以“證據不足”“疑罪從無”等角度為勞榮枝辯解開脫。

同時,勞榮枝也對以前的供述進行了翻供,否認了“故意殺人罪”的全部指控。

雖然說,今天辯護人提出的案件管轄權的問題被法院駁回,但其他一些諸如勞榮枝是否存在疲勞審訊、字條的筆跡是否是勞榮枝的等焦點問題,目前還沒有定論,預計明天雙方會繼續激烈交鋒。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關鍵的證人,也就是一系列搶劫殺人案中唯一的倖存者常州劉氏夫婦,並沒有出現在今天的庭審中,他們以個人的原因拒絕出庭,如此,勞榮枝死裡逃生的希望又多了一點點。

因為一系列搶劫殺人案的過程太過駭人聽聞,很多網友都希望勞榮枝二審也是死刑,並立即執行,但從勞榮枝家屬為其聘請知名律師,以及圍繞勞榮枝二審出現的一些曲折來看,其最後是否死刑,還真難說。

一審被判死刑後,從傳出勞榮枝在獄中癌症惡化、到二審因為疫情中止,再到家屬為勞榮枝更換了律師,以及受害者小木匠的妻子因腿傷出不了庭,和倖存者劉氏夫婦拒絕出庭等,看似難逃一死的勞榮枝,在二審中又增添了不少變數,但無論勞榮枝是否死刑,只要遵循了法律程序,充分保障了控辯雙方的權利,做到了程序正義,便是法治的進步,是一個標誌性的法律事件。

親愛的讀者們,你們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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