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江湖小舞
“商品房公攤面積極不透明!”
山東青島李女士購買的建築面積110平方米的大房子,扣除公攤後實際面積卻只有60多平方米,公攤佔比從開發商承諾的31%,暴增為46%,接近一半的公攤超大公攤面積,也引起了白巖松的注意。
確實,公攤面積已成華人“獨有的痛”,辛辛苦苦購買的房子,實際居住的面積不僅嚴重縮水,與住房成本相關的物業費、暖氣費、開口費、維修基金等一切稅費,還都與房子建築面積直接相關,無形中給購房業主增添了超出享受服務範圍的太多負擔,這種獨具特色的商品房體系,愈發受到消費者譴責。
說個不恰當的比喻,霍英東發明的這種公攤面積(一說李嘉誠,具體是誰已經不重要了),就好比小商販綁在螃蟹腿上的繩子,一斤螃蟹繩子就能佔到好幾兩,甚至動輒出現綁蟹繩比螃蟹還重的奇聞,讓消費者直呼太坑人。
為了吸引消費者,有些良心商家就主打沒有超重綁蟹繩的售賣方式,或者將一部分有繩子的螃蟹和沒有繩子的螃蟹分開銷售,設置不同的價格供消費者自主選擇。
我們的商品房公攤面積從香港傳入內地,並在1995年專門出臺的《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築面積分攤規則》和2001年制定的《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中被明確下來。可惜,這些文件對公攤面積的範圍、比例、算法和處置並不清晰,從而導致類似青島這樣的“公攤殺手”樓盤層出不窮,讓購房百姓的利益難以保證。
伴隨著商品發展了將近20年的公攤,顯然已經與今天的購房環境不相適應了,白巖松就表示,現在我們強調要擴大消費,要滿足住房剛需,能不能借這樣的機會,下大決心,按套內實際面積來銷售?
不過,就在青島李女士的超大公攤衝上熱搜之後,曾因媒體引述專家的說法稱,取消公攤面積不可行,從而引發網友吐槽。確實,社會上多有關於取消只能由開發商“信口開河”的公攤面積的聲音,減輕購房群體為此付出的高額費用問題,採取按套內使用面積銷售的國際通行做法。
但這種主張呼籲與國際接軌的聲音,卻遭到了很多房地產行業人士的抵制,他們給出的理由無非是“本國特色”,比如,“房地產項目開發建設和銷售過程中,公攤面積客觀存在,必然要有部分或全體業主分攤。”還有聲音認為,中國地域差異大、住宅結構類型多等因素,造成住宅牆體厚度不同,導致套內建築面積相同的情況下,而套內實際可使用面積不同,會讓牆體厚度更厚的開發商吃虧。
更為讓購房者絕望的是,2019年住建部就《住宅項目規範》第二次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時,關於“住宅建築應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相關條款就已被刪除。據媒體查詢,今年住建部就《住宅項目規範》第三次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發佈的徵求意見稿中,同樣不見“住宅建築應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相關條款。
就像白巖松所說,按套內實際面積來銷售,雖然可能表面上帶來房價平米數價格的上漲,但漲得透明,讓消費者不被騙,實際上消費者還是受益人。
真心希望有關部門能夠聽聽白巖松的呼籲,以及一眾剛需群體的心聲,早日將不得人心的按照建築面積交易取消,與國際接軌。
如果一時下不了決心,可能參照小商販賣螃蟹的做法,一部分商品房按照套內使用面積銷售,一部分仍按照建築面積銷售,看看消費者願意選擇單價更高的使用面積銷售樓盤,還是建築面積銷售樓盤,自然是很容易得出結論。
相信,只要是良心不被矇蔽,一些業內人士也應該擁有賣螃蟹小販的覺悟和擔當,而不是拿著消費者當傻子戲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