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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1952年間,妓院被取締後重獲自由的女孩們。舊社會妓院接收妓女多半有兩種途徑:一種是親友或人販子將女孩賣來當“雛妓”。經過培訓後的女孩初次接客被稱為“疏弄”,熟客圍坐一桌,由老鴇牽線,出價高者拍得新人“初夜”。女孩若是不肯,便是拷打辱罵,有些妓院設立了“刑室”,備有皮鞭、“火筷子”、“通條”、“鉤絲”等刑具,給女孩輪流上刑,直到心甘情願接客。

另一種是“姑爺仔”主動勾引然後逼良為娼。“姑爺仔”多位相貌英俊的男子,他們利用假身份勾引女子談戀愛,在與之發生關係後,借苦肉計讓“女友”側身風月場;而對待貞操觀念較強的女子,“姑爺仔”則會把對方約到偏僻處,毒打一頓後,夥同多人“輪大米”,之後不斷對女子進行性虐待,直至摧毀她的尊嚴和貞操觀念,使其自甘墮落。

1949年11月21日,北京市第二屆各界人民代表會議通過了關於封閉妓院的決議,八大胡同等紅燈區當晚被封鎖。在之後的幾年內,全國其他地區的妓院也相繼被取締。

圖3:北京醫務人員給解放後的女孩們講解性病的傳染途徑和治療方法。據當時北京市政府組織的性病防治所檢查統計,約95%的妓女患有性病,包括九歲女孩。圖4:接受改造的女孩們在北京清河制呢廠學習生產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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