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自己不小心丟了個東西你會怎麼辦?
在週末休息的時候孫女士朋友相約去逛商場,早早起床的孫女士打扮的很是漂亮就去赴約,和朋友見面之後兩人就一起去了一個大型的購物商場。
而在進到商場逛了一個多小時都沒有看中任何東西的孫女士準備和朋友出去吃飯的時候,走到大廳突然絆了一跤,朋友拉住了孫女士沒有摔倒,可是用了兩年多的手機甩飛出去摔壞了。隨後孫女士就找上了商場的負責人員提出是因為商家地上的一個裝飾橫條沒有明顯的提醒標誌才導致她將手機摔壞,按照孫女士的想法商場應該賠償一部新的給她。
但是商場方面直言,他們的裝飾橫條是有提醒標誌的,是孫女士自己沒有看路,畢竟已經是成年人,如果都像孫女士這樣想那他們都不用做生意了,一天光是賠償手機也會虧本的。孫女士表示會透過其他途徑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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