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住酒店,相信很多人都不陌生,住進酒店之後,因為酒店的問題導致顧客財產受損的,酒店是應該理賠的,可是一女子酒店住一晚損失四萬元,索賠的時候遭到了拒絕。
在出差的時候,王女士到了目的地已經是晚上了,就選了一家酒店辦了入住,準備第二天再去找客戶談合同。可是等到第二天辦了退房手續準備開車見客戶的時候,發現自己價值近兩百萬的豪車有問題。
而王女士表示,她的豪車前擋風玻璃處有很多黑點,她就找上酒店的前臺瞭解情況,酒店的前臺則告知王女士可能是當天晚上他們酒店在拆卸廣告牌的時候,電焊的火花掉到了王女士的豪車上。
隨後王女士就聯絡上商家,諮詢維修費,可是4S店回覆稱王女士的豪車擋風玻璃沒辦法再維修了,只能重新更換一塊,更換費用需要四萬元,王女士就找上酒店提出索賠,可是酒店方面拒絕了,酒店方面表示誰讓王女士將車停在廣告牌下面的,王女士稱她停車的位置是酒店的大堂經理給她找的,並不是她自己選擇的,並且她在酒店消費,就算是她自己選的車位,酒店的問題導致她的車受損,酒店也應該賠償,但是酒店方則表示讓王女士去告他們吧,不然的話就按照他們的要求,去他們指定的地方給王女士做一下維修,拒絕去4S店維修。王女士表示會透過其他途徑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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