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有這麼句話“100度的開水都能涼,更何況37度的人心呢”?是呀,並不是所有的投入都會有回報,也並不是所有的善良都能收到感謝。
事情是發生在廣東東莞,主要人物是司機艾先生和帶著孩子的一對父母。據司機艾先生說:“這一家三口上車之後不到一分鐘,嬰兒就嘔吐昏厥,失去知覺,孩子父母立馬要求去最近的醫院。為了節約時間救孩子,司機艾先生在去醫院的路上連闖了三個紅燈。事後艾先生聯絡了當地交警,交警表示需要提供相關的證明來處理他的違章,於是艾先生馬上聯絡了嬰兒的家屬,但是對方卻拒絕接電話,也拒絕配合。
事情看完以後我大為光火,為什麼天底下還有這樣的人?人家幫你你不感謝就算了,現在人家因為你的事情惹麻煩了,需要你出面澄清一下都不肯。試問孩子的父母有想過感恩嗎?有想過自己的良心何在嗎?假如司機當時不幫你怎麼?或者說司機就正常開車送你們去醫院,耽誤了孩子的救治時間怎麼辦?人活在這個世界不求自己能對別人對多好,但是不能昧著良心,忘記別人對自己的好。
雖然孩子父母的做法讓艾先生寒了心,好在法律沒有讓善良的人寒心。經交警調取路上公共監控和查詢醫院的記錄確認事實後,當地及時的撤銷對艾先生駕駛證扣18分和罰款600的處罰。當地這一人性的執法行為得到了人們普遍讚揚。
為眾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凍斃於風雪。這件事情看似一件小事,但是會讓很多本來願意幫助別人的人寒了心。記得我上大學的時候舉行辯論賽,討論善心是真善還是善行是真善的時候有這麼一個觀點。善行只是善心的一種表現形式,沒有善心就沒有善行可言。孩子的父母不論出於什麼原因,他沒有去給司機作證已經成為事實,這讓很多心懷善念的人都寒了心。要是做件舉手之勞的善事都可能會被處罰,那又還有誰敢去做善事呢?
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證,高尚是高尚者的墓誌銘。前有小學生扶老人被索賠,後有送老人去醫院被告,現在又有因為救孩子闖紅燈,家屬拒絕出面作證的。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社會出現了一種不良風氣。無理耍賴的人因為沒受到懲罰而過得好好的,而那些樂於助人的好人卻因為幫助人而惹上甩不到的麻煩。人倒了尚可扶,可是人心倒了怎麼扶?
記得之前有個學經濟類專業朋友跟我說過這麼一句話:“當一個人去投資一種東西的時候是一定會考慮成本的,當成本很高收益卻很小的時候,那這種東西就沒有人會投資。”我突然發現這個概念在幫助人的行為上一樣適用,如果一個人行善舉要投入很大成本的時候,那做善事的人就會越來越少,甚至沒有。
採臣有話說:
人和野人最大的區別就是有道德觀和羞恥感。我們生如螻蟻,不求有鴻鵠之志,想著要怎麼得報效社會,如何的報答國家。但是我們一定要存善念,知感恩。能幫的且該幫的我們要幫,能感謝的要感謝。
你不主動溫暖世界,誰會主動來溫暖你?開車闖紅燈了可以重新考駕照,但是道德要是闖了紅燈就不知道可不可以重新再考了。
今日話題:假如老人摔倒了,你會上去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