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涉嫌違規經營了!
在一些小賣鋪、小飯館裡,我們經常可以看到貨架上有紅牛、東鵬特飲、勁酒等商品出售。可是你知道嗎,這些商品都屬於保健食品,是不能隨便銷售的。
想必,一般小店的老闆都不會知道這項規定。有些職業舉報人更是利用這項一般人不知道的規定,想要發一筆橫財。北京的一家餐館就被這群人盯上了。老闆娘劉女士說,小店雙證齊全,只因店裡有賣紅牛,被人舉報了。舉報的理由是,超範圍經營。舉報人更是告知她,超範圍經營,食藥監最少罰5萬元,還發了一些相關的處罰處理截圖,要求交5千塊錢就可以私了。
查了一下,確有此項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從事保健食品銷售的市場主體應當申領包含“保健食品銷售”許可專案的《食品經營許可證》。
如此看來,難道真要給錢私了嗎?
當然不是!
律師表示:已持有《食品經營許可證》、無“保健食品銷售”許可專案的市場主體,如有意向從事保健食品銷售,應按法規規定變更許可事項。如果是食藥部門要處罰,也得有書面通知書。不是隨便來幾個人口頭告知就可以了,如果真的到了要處罰的地步,也不存在什麼和解,舉報人的行為完全屬於詐騙,建議劉女士報警。
因此,大家不必過分擔心,只需在經營範圍里加上保健品一項即可。